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16篇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11-08 16:55:04 来源:网友投稿

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16篇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XX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职责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______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16篇,供大家参考。

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16篇

篇一: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XX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职责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______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___到公平正义。----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___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___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领域的___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人民___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是审判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审判权力运行的重要保障,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___、司法体制___不断深入,监督格局、监督方式随之变化,应当重新审视和思考监督工作。本文以德宏州中级人民___(简称德宏中院)为例,对人民___纪检监察当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作初步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基本格局

  (一)纪检组。是上级纪委派驻人民___的专门机构,在上级纪委、驻在___党组的___下,在上级___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下,依照___履行___。主要职责:督促驻在___党组___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___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___;检查驻在___党组班子及成员遵守___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和廉洁从政等情况;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党员___干部违

  犯党纪的案件。监督方式:纪检组长参加驻在___党组会议,参与以“三重一大”事项为主的决策。

  (二)监察处。是人民___内设监督机构,依照《人民___监察工作条例》对监察对象实施监督。主要职责:监察工作条例所列(七项)工作。监督方式:通过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审判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促进___各部门工作规范;对反映监察对象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另外,是审判委员会委员的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审委会,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和审理。

  二、当前履行监督职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纪检___不顺,难以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德宏中院有纪检组,但机构与编制不对称,公章为“___德宏州纪委驻州人民___纪律检查组”,相关人员任命文件称谓却是“州___纪检组组长”,纪检组长编制在___,纪检组实际上成了不在___内设机构系列的“内设机构”。上级纪委尚未对德宏中院纪检组直接管理,由此带来三个问题:其一,___层级增多,传导

  “___”衰减,纪委的工作部署要经过相应派出纪工委传达或者再部署,才能到德宏中院纪检组,反之上报工作也如此。其二,院党组对纪检组___有力,而纪检组对院党组的监督弱化,___与被___、监督与被监督相互促进和制约的格局尚不完备。其三,“两个责任”难厘清、难落实,凡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无论是主体责任还是___,一概交由纪检组领衔承办,仍有“包打天下”之嫌。由于___不顺,德宏中院纪检组“派驻”身份仅以公章形式体现,实际上“___”还坐在___,难以落实“三转”,更难以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各县市___情况基本如此。

  (二)司改后监察岗位不具备留住入额法官的条件,难以保障监督质量

  司法体制___(试点)实行法官员额制,入额法官只能配置在审判一线,监察属非审判业务部门,客观上无法留住入额法官。据此推论,监察岗位不配置入额法官,意味着监察部门法律业务能力将“打折扣”,成为审判工作的“局外人”、法律业务的“门外汉”,甚至对违法审判行为也有可能因不具备专业素质“视而不见”,当然欠缺监督能力和评判权威。如同医生看病是一个道理,既然没有行医资格就无法把脉诊断,更无从谈处方权。《人民___监察工作条例》第9条规定“各级人民___监察部门负责人一般应当从法官或者具有法官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选任”;《最高人民___

  关于完善人民___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35条规定“人民___监察部门应当对法官是否存在违法审判行为进行调查……”。显然对___监察人员法律从业素质有很高要求。___监察对象的法律专业素质很高,作为监督者不说“技高一筹”也应当不低于监察对象水平,否则监督就会虚设,甚至让人不屑,更不会形成威慑。

  (三)内部缺乏沟通、外部借力不够,难以形成监督合力

  缺乏与涉法涉诉___部门沟通。就涉法涉诉___来说,多数是穷尽法律途径的案件,当事人既___也举报投诉,所反映问题和诉求大致相同。涉法涉诉___实质是对审判结果不服,属“法”的范畴;举报投诉则是当事人对办案法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反映,属“纪”的范畴。德宏中院设立了相应涉法涉诉___、举报投诉窗口,分属立案、监察部门管理,由于“轨道”不同,往往同一件事情两头受理,造成答复口径不统一、处置标准不一致。

  缺乏与审判监督部门沟通。对审判监督部门再审案件、案件质量评查有关问题线索了解掌握不够。

  借助外部监督力量不够。司法行政工作涉及一系列专项资金和工程建设项目,___监督部门往往顾及较少,___自身监督部门不具备

  相应专业知识,难以对资金、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存在监督薄弱环节。

  (四)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越来越隐蔽隐秘,难以记录、查实

  ___办公厅___办公厅关于《___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___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两个规定)执行以来,外部、内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明显减少,德宏中院同全国绝大多数___一样对干预司法活动情况的记录仍然为“零”。一方面,说明各级___干部执行“两个规定”自觉性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干预司法活动的方式更加隐蔽隐秘,办案人员基于各种考虑不愿意将干预情况如实记录。

  (五)对审判权力运行缺乏有深度的同步监督、实时监督,难以改变发现问题滞后、被动事后追责现状

  由于审判工作的特殊性,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都依照法律程序实施,途径法定、“轨道相对封闭”,___监察部门从纪律监督角度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效果欠佳。除了廉政风险防控、审判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___)、信息化建设等常规监督方式外,缺乏对审判权力运行有深度的同步监督、

  

篇二: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实用范文】一、存在的问题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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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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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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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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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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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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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用。一、存在的问题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

  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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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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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四干预司法活劢的行为越来越隐蔽隐秘难以记彔查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劢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彔通报和责任追究觃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彔和责任追究觃定简称两个觃定执行以来外部内部干预司法活劢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明显减少中院同全国绝大多数法院一样对干预司法活劢情况的记彔仍然为零

  工作总结: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职责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是审判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审判权力运行的重要保障,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监督格局、监督方式随之变化,应当重新审视和思考监督工作。一、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基本格局(一)纪检组。是上级纪委派驻人民法院的专门机构,在上级纪委、驻在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下,依照党章履行监督责任。主要职责:督促驻在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法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法院党组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和廉洁从政等情况;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监督方式:纪检组长参加驻在法院党组会议,参与以“三重一大”事项为主的决策。(二)监察处。是人民法院内设监督机构,依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对监察对象实施监督。主要职责:监察工作条例所列(七项)工作。监督方式:通过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审判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促进法院各部门工作规范;对反映监察对象有关问题线

  索进行调查核实。另外,是审判委员会委员的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审委会,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和审理。二、当前履行监督职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纪检机构设置不顺,难以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XX中院有纪检组,但机构与编制不对称,公章为“中共XX州纪委驻州人民法院纪律检查组”,相关人员任命文件称谓却是“州法院纪检组组长”,纪检组长编制在法院,纪检组实际上成了不在法院内设机构系列的“内设机构”。上级纪委尚未对中院纪检组直接管理,由此带来三个问题:其一,领导层级增多,传导“信号”衰减,纪委的工作部署要经过相应派出纪工委传达或者再部署,才能到中院纪检组,反之上报工作也如此。其二,院党组对纪检组领导有力,而纪检组对院党组的监督弱化,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相互促进和制约的格局尚不完备。其三,“两个责任”难厘清、难落实,凡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无论是主体责任还是监督责任,一概交由纪检组领衔承办,仍有“包打天下”之嫌。由于机构设置不顺,中院纪检组“派驻”身份仅以公章形式体现,实际上“屁股”还坐在法院,难以落实“三转”,更难以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各县市法院情况基本如此。(二)司改后监察岗位不具备留住入额法官的条件,难以保障监督质量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行法官员额制,入额法官只能配置在审判一线,监察属非审判业务部门,客观上无法留住入额法官。据此推论,监察岗位不配置入额法官,意味着监察部门法律业务能力将“打折扣”,成为审判工作的“局外人”、法律业务

  的“门外汉”,甚至对违法审判行为也有可能因不具备专业素质“视而不见”,当然欠缺监督能力和评判权威。如同医生看病是一个道理,既然没有行医资格就无法把脉诊断,更无从谈处方权。《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9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负责人一般应当从法官或者具有法官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选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应当对法官是否存在违法审判行为进行调查”。显然对法院监察人员法律从业素质有很高要求。法院监察对象的法律专业素质很高,作为监督者不说“技高一筹”也应当不低于监察对象水平,否则监督就会虚设,甚至让人不屑,更不会形成威慑。(三)内部缺乏沟通、外部借力不够,难以形成监督合力缺乏与涉法涉诉信访部门沟通。就涉法涉诉信访来说,多数是穷尽法律途径的案件,当事人既信访也举报投诉,所反映问题和诉求大致相同。涉法涉诉信访实质是对审判结果不服,属“法”的范畴;举报投诉则是当事人对办案法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反映,属“纪”的范畴。中院设立了相应涉法涉诉信访、举报投诉窗口,分属立案、监察部门管理,由于“轨道”不同,往往同一件事情两头受理,造成答复口径不统一、处置标准不一致。缺乏与审判监督部门沟通。对审判监督部门再审案件、案件质量评查有关问题线索了解掌握不够。借助外部监督力量不够。司法行政工作涉及一系列专项资金和工程建设项目,政府监督部门往往顾及较少,法院自身监督部门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难以对资金、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存在监督薄弱环节。(四)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越来越隐蔽隐秘,难以记录、查实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两个规定)执行以来,外部、内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明显减少,中院同全国绝大多数法院一样对干预司法活动情况的记录仍然为“零”。一方面,说明各级领导干部执行“两个规定”自觉性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干预司法活动的方式更加隐蔽隐秘,办案人员基于各种考虑不愿意将干预情况如实记录。(五)对审判权力运行缺乏有深度的同步监督、实时监督,难以改变发现问题滞后、被动事后追责现状由于审判工作的特殊性,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都依照法律程序实施,途径法定、“轨道相对封闭”,法院监察部门从纪律监督角度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效果欠佳。除了廉政风险防控、审判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常规监督方式外,缺乏对审判权力运行有深度的同步监督、实时监督,监督触角深入不够,许多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失去抓早抓小机会,造成小事拖成大事、违纪变成违法。监察部门仅靠举报线索很难发现问题,不改变监督方式,也就无法改变被动事后追责现状。三、对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紧扣“两个责任”抓落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强化纪律保障。(一)理顺纪检机构设置,迅速回归主业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均涉及法院纪检机构设置问题。按照中央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精神,法院纪检机构设置及其编制应当统一到纪委、实行单独派驻;中编办、最高院关于《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的要求,进一步表明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无论怎么改革,法院纪检组受纪委直接领导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执行“两个为主”和“两个全覆盖”的规定不会改变。法院党组与纪检组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反之则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工作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院党组应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机关党委纪委建设,具体承办主体责任相应工作;纪检组应当尽快将不属于监督责任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回归主业,抽出身、腾出手,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真正实现“三转”,做到监督而不代替、协助而不包揽。待遇上,应当全国一盘棋统筹考虑。保障上,后勤由驻在法院保障,工作经费实行计划单列、相对独立。(二)司改后监察岗位应当保留一定入额法官,始终保持监督工作强度不减人往高处走,是人才流动最朴实的话。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员额制、法官待遇高于普通公务员是司改的核心,当前人才流动趋势是,具有法律从业资格的必然要竞争入额法官,成为入额法官就不可能还“窝”在监察岗位,这样的话,监察部门整体法律业务素质势必下降,换句话说,添了审判一线的“柴”,却拆了监察的“火”。监察部门表面上机构编制一样没少,但是配齐不等于配强,在岗不等于就会监督,倘若人才不济,监督就成为虚设,成为“稻草人”。行政机关权力主要集中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重点在领导班子,而审判机关权力分散在各审判庭室、贯穿于整个审判权力运行全过程,既要监督好“三

  重一大”事项决策,也要监督好审判权力运行,这样才能做到多视角、全方位监督,因此法院监察部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法院从事监察工作知识结构应当是复合型的,既要懂监察业务,也要懂审判业务。据此,监察岗位应当保留1-2名入额法官,并建立合理轮岗制度,这样有利于监察队伍稳定,有利于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有利于法官多岗位锻炼,形成监察部门敢监督、能监督、真监督、愿监督的格局。(三)对内加强沟通、向外借助力量,补齐监督短板、消除监督盲点整合违纪违法投诉举报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力量。强化纪检监察举报投诉与立案信访工作协作、信息沟通,按照“分类处置、各负其责、口径统一、尺度一致”的原则实行包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相同案件立案信访、纪检监察举报投诉两头受理的被动局面。建立纪检监察同审判监督部门定期沟通工作机制。审判监督部门在再审案件、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强化审判监督结果运用。建立与政府审计、住建等部门工作联系制度。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以法院各项专项资金和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由纪检监察牵头实施同步审计、跟踪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问题发现和整改在初始阶段。(四)突出抓好“两个规定”的落实,细化具体工作措施“两个规定”从制度上强力保障了人民法院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震慑作用很大,是阻断外部、内部非法干预司法活动的“防火墙”,也是办案人员自我保护的“安全网”。“两个规定”作为重要法规制度,中院在落实上级法院贯彻意见的基础

  上制定了“5条措施”并实行制度上墙,主要内容:一是随案入档。以表格形式,从立案至结案对干预司法情况如实记录,全流程签字盖章,实行“零报告”,存入内卷。二是说明(声明)。案件审判、执行等环节逐一说明(声明)是否受到外部、内部干预,记入合议庭、审委会记录。三是严格审核。上述填报不全面的法律文书,不予签发。四是按季汇总。每季度末,审判、执行部门向审管、监察部门上报情况;审管、监察部门汇总上报上级法院、同级党委政法委。五是责任追究。对违反“两个规定”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实行责任倒查。我们认为,这“5条措施”紧扣“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永久存储”要求,既倒逼办案人员忠实履行职责,也使责任追究有据可循。(五)强化对审判权力运行同步监督、实时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内部举报和反映问题激励奖励、知情不报惩处的制度外界通常说一句话“法院一般不会出事,要出就出大事”,这说明广大干警能够做到遵纪守法,同时意示着法院对问题线索获悉太晚、事后追责的无奈。法院内部有聘任的廉政监察员,按理说应当对一些问题能够及早发现,但是由于没有相应激励机制,作用甚微。审判权力运行“异常”、违犯审判纪律,只有同事最清楚,如同交通违规同乘人员最清楚是一样道理。一方面,监察部门要改变以往坐等问题线索上门的惯式,主动作为,瞪大眼睛,提高“嗅觉”灵敏度,善于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内部廉政监察员工作,让监督触角深入法院各领域、真正管用,特别是应当建立举报和反映问题激励奖励、知情不报惩处的相关制度,使问题早发现、早预警,处理在萌芽阶段。

  

  

篇四: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当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当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谈谈如何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问题×自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政法<>号文件下发以来,党委政法委在履行执法监督职能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特别是通过个案监督,案件协调和历年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解决了一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了一批执法不公的案件,使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端正了执法思想,提高了执法水平,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执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地发挥。

  从总体上看,党委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几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下面,就几年来我从事执法监督工作的实践,谈谈当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党委政法委更好地履行执法监督工作职能。×一、当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于法无据。我国的执法监督体系主要由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七个方面组成,每个方面的监督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法律规定。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就有“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权力,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虽说属党内监督,但从相关法律中却找不到依据。再就是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意见》出台后,缺乏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二是党委政法委履行执法监督职能的氛围不浓,共识和合力尚未形成,政法部门没能很好地理解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与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没有充分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前提,公、检、法机关都有相应的法律监督机构,平时主动与政法委执法监督机构联系少,系统内开展执法检查很少请政法委参加,也不大愿意请政法委参加。所以在个案监督、专项执法检查时,强调客观因素多,涉及到本部门具体问

  题时,有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主动配合不够,有的甚至出现包庇、袒护、回避监督的现象,使一些案件不能一查到底。

  造成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思路不宽,形式、手段单一,缺乏监督力度。×三是执法监督工作的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开展执法监督初期,各级党委政法委都建立了相应的执法监督制度,相关制度没有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修改完善,有的制度没有很好执行,如省政法委执法监督干部每年一期学习培训制度,去年就没有举行,执法监督干部联席会议制度、执法监督员和执法监督联络员例会制度也没有很好地坚持,开会次数一年比一年少,执法监督干部交流、沟通的机会少了,使执法监督工作停滞不前、缺乏创新。×四是执法监督机构不健全。有的县(市、区)政法委还没有设立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有的虽然建立了内设机构,但人员编制却没有增加,现在政法委机关内设机构有政法办、综治办、执法监督室、政治处、维稳办、平安办等,内设机构增多了,人还是那么几个人,只好相互兼职,就本人而言,既是执法监督室主任、又是综治办副主任,还要具体负责维稳办的工作。兼职过多,很难集中精力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疲于应付日常事务。要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深化精力有限、困难不少。×存在上述问题和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上有偏差,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是执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二、对策与措施×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议采取以下相应(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的几项措施:×一是解决于法无据问题。中央政法委要向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把各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写入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制订出与《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使各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做到有法可依,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要加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在全国性政法工作会议上多强调此方面的工作,使政法各部门领导充分认识到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与政法各部门自身的执法监督工作目标是相一致的,都是要解决政法部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统一执法监督思想,对执法监督工作形成共识和合力,使政法部门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要提高执法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拓宽执法监督渠道,使党委政法委不仅理直气壮地加强执法监督,还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执法监督的法律效应。×三是要继续抓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范围、内容、方法。鉴于目前执法监督人员少的实际,每年执法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的面也不要过宽,抓某项执法监督和专项执法检查,就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对执法监督方面行之有效的制度,如培训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例会制度要很好地坚持下去,对一些省、市党委政法委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可通过资料、考察等形式进行交流,力求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有所开拓,有所创新,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四是切实解决政法委内设机构多、人员编制少的问题。可由中央政法委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统一全国各级政法委内设机构设置,核定各级政法委的人员编制,切实解决内设机构不断增加、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为了树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权威性,要适当提高执法监督干部的级别待遇,对于年纪轻、工作能力强的执法监督干部要加强培养,解决新老交替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科长),有条件进政法委班子的要结合到班子中去,从多方面关心、爱护执法监督工作干部,特别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要为他们撑腰鼓气,以此不断增强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专心致志地做好执法监督工作。

  

  

篇五: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摘要:在当前,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直接导致工作难以正常、高效开展。对此,有必要做好相应的工作预案,完善相关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落实人员培养,全面促进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改善,打造更加高效的消防监督检查体系。

  关键词:消防监督检查;问题;难点;对策

  消防安全的保障需要做好多方面工作,其中就包括消防监督检查。消防监督检查的目标在于发现、控制及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为消防安全的实现创造良好条件。因此消防部门必须对此加以重视,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减少火灾发生几率,将火灾造成的影响和破坏降至最低。

  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城市化发展增加火灾隐患

  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现代化城市呈现出人口密集,建筑楼层高、跨度大、体量大且内部构造复杂,电气设备多,线缆密集等特点,这些均使得火灾隐患有所增加。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一大重点就在于及时发现并清除火灾隐患,而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火灾隐患不断增加,这给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带来了不小挑战,需要相关部门不断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和质量,对大量隐患进行综合化、有效化控制。

  消防监督检查制度不完善

  现代社会下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量巨大且复杂,需要依托于科学、完善的制度进行基础指导和规范,唯有如此才能确保监督检查的有序、顺畅、高效开展。但是当下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并不完善,而且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责任制度不明确。消防监督检查涉及多个主体,具体责任不明确导致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互相推诿责任、责任冲突矛盾等问题,不利于工作开展。其次,监督检查机制并不

  完善,工作目标不详细,工作流程与程序不明确,工作具体内容和方法不规范,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不利于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良好开展。最后是相关监管机制不完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是针对消防情况展开监督与检查,其本身也需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和监管。但是目前相关监管制度不完善,导致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流于形式,并未落实到实处的现象。

  民众消防意识不强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需要监督人员和群众积极配合,互相合作,共同打造安全的消防环境。但是目前的实际情况却是大众消防意识较差,而部分监督人员对自身工作也不够重视。很多群众缺乏良好的消防意识,对消防的认知还停留在消防部门的灭火救援上,欠缺火灾隐患控制和排除的意识。特别是大型商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管理负责人缺乏良好消防意识,不注重消防系统建设,更是容易造成巨大火灾。

  消防监督人员综合素养不高

  消防监督人员作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者,其必须具有足够高的综合素养,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城市消防环境,胜任复杂、困难的工作。不过目前不少消防监督人员的综合素养都不够高,在各个方面存在一定不足。首先,部分消防监督人员缺乏强烈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注重工作落实,工作态度马虎大意,导致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其次,消防监督人员的专业能力不能胜任岗位需求。消防监督检查涉及到多个方面,如建筑结构、电气系统、建筑材料、易燃易爆品、消防设施设备等。消防监督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消防相关知识,掌握良好的专业技能,才能有效胜任工作,在工作中全面、准确发现各种火灾隐患并加以处理和排除。但是当前不少消防监督人员的知识体系不够丰富和全面,同时对专业技能的掌握有限,缺乏工作经验,在实践中难以完全发现各种火灾隐患,实际监督检查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最后,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对相关政策、制度、法律的掌握较为模糊,导致工作过程中缺乏规范指导,随意性较强,甚至存在违规监督检查的情况。

  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策略

  做好消防监督检查预案

  在城市火灾隐患不断增加,尤其是结构复杂的大型建筑或建筑群之中的隐患更是多不胜数的情况下,有必要制定相应的预案,从而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化、综合化开展提供有力支持。消防控制中心应当基于现代城市的基本特点,制定基础化的消防监督检查内容与规范。而消防监督部门则应当以此为基础,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预案。针对不同建筑进行分类整合,重点针对住宅、商场、工厂、办公楼、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火灾隐患多的建筑,进行防火系统、自动灭火技术、消防安全通道、电气系统、易燃易爆品、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应急疏散预案等等多个方面的合理规划,总结出相应的检查预案。消防监督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可以直接根据预案内容展开监督检查,并结合建筑实际情况针对性地进行拓展与完善,能够有效实现对火灾隐患的全面、详细检查。

  完善消防监督检查机制

  构建健全的机制能够指导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全面促进消防安全。首先应当完善责任制度。明确划分责任主体,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和岗位,严格要求各岗位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与其他岗位进行高效沟通与合作,共同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其次需要完善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规范监督检查程序、流程和内容,严格要求消防监督人员按照规范执行,确保监督检查有效发挥作用。最后应当完善监管机制。在责任制度与工作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构建相应的监管制度,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完善配套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监督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并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针对性解决和追责处理。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能够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地配合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从而更加有效地发现各种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消防部门应当积极拓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途径,尤其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通过各种平台展开教育,让消防安全意识能够渗透到人们生活与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还需要针对部分火灾隐患大的区域进行针对性的重点宣传,如商场、工厂、医院等,引导相关人员

  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消防安全预防工作,减少火灾隐患。另外还应当创新宣传教育方式,除了常规的文件、海报、宣传车等宣传模式外,还应当组织消防演习、消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改善宣传效果。

  落实消防监督人员培养

  针对消防监督人员的培养主要可以从三方面展开。其一,培养良好工作道德和精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强化消防监督人员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促使他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本职工作。其二,加强专业能力培养。对消防安全相关知识、消防监督检查技能及方法等内容进行整合,制定完善的专业能力培养规划,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做好实践练习以及能力考核等工作,丰富监督人员工作经验的同时针对其工作能力的不足进行培训。其三,加强法规政策培训。对消防监督检查的法律、政策、制度、规范等进行深度整合,落实相应的教育和培训,务必要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依法执法的消防监督队伍。

  结束语:

  综上可知,当前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和难点,导致实际工作效果较差,不能完全发挥各种火灾隐患,必须尽快采取合理对策加以改善。相关部门应当准确意识到当前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不足,针对性地制定对策,务必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构建更加高效的消防监查体系,为现代城市的稳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1]吴立军.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决策与信息旬刊,2016(2):181.

  [2]王连奎.防火监督工作开展的难点[J].各界,2018(04):186+190.

  [3]张微笑,刘蕊.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13):294.

  [4]陈攀,黄晓辉.新时期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重难点[J].地球,2017(1):100.

  

  

篇六: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质量检验通常有很多都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因此,检验报告对于产品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客户的利益也是有很大影响的,同时对实验室的形象和信誉也有很大影响。实验室在进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重视,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分析和解决,这样能够找到更好的解决措施。

  标签:质量检测;实验室;措施

  企业进行销售的时候一定要保证产品的质量,但是有很多的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往往会存在着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因此,实验室在进行质量监督检验的时候要非常的认真,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客户的权益。同时,在进行检验的时候也是对实验室的形象和信誉进行保护。进行质量监督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保证产品质量,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将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才能在进行检验的时候找到更好的解决措施。

  1质量监督检测的目的及存在的问题

  1.1质量监督检测的目的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产品是对象,要将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测、检查以及度量,然后将检验结果和质量标准进行对比,这样能够更好的对产品是否合格定下结论。产品质量鉴别能够及时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同时也能更好的对产品质量信息进行反馈。产品质量监督是为了更好的促进产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的提高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也能达到产品质量法规的相关要求。质量监督也能更好的对违法生产和违法销售商品进行很好的控制。

  1.2质量监督检测存在的问题

  质量监督过程中存在着相关的工作人员思想意识放松和单薄的情况,在质量检测过程中,很多的工作人员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这样就导致了在工作中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还有些工作人员甚至是管理人员对质量检验的重视程度是不够的,同时对质量检验数据的重要性也存在着不重视的情况。这样非常容易出现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更好的进行改进,要不断进行完善。很多的检验人员在素质方面是偏低的,在质量检验实验室中,质量管理人才是比较缺乏的,而且,很多的人员在业务素质方面也不高,缺乏全面的质量管理知识。现场检验的时候质量管理也存在着缺陷,在现场进行工作的时候,环境比较复杂,这样就使得人为因素对产品质量影响非常大,会导致很多的问题出现,现场检测质量无法得到更好的保证,存在着漏洞和缺陷会导致检测数据在准确性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2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措施

  2.1预先控制

  在实际工作中,检验单位要进行质量体系文件编制,这样能够更好的满足质量认证的要求,同时也能获得国家相关方面的认可,在工作中非常有利于实际工作的开展,同时也能避免出现大量的重复工作。质量检测管理体系建立的体系的文件上,能够更好的反映实验室的检验能力和检验范围,同时在检验的时候公正性以及可靠性也能够得到保证。实验室要编制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对国家相关的各项要求进行编写,这样不会出现漏项的情况,同时也能更好的保证实验室质量检验的正确性,能够更好的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在实验室检验过程中,仪器设备是必用的工具,同时也是保证检验结果准确以及可靠的重要资源。仪器设备的精密度以及测量范围和不确定度都是要在一定的要求内的,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检验项目的结果。实验室在进行检验的时候是否能够成功和设备仪器的正确使用是有很大关系的。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有专业的人员对设备仪器进行维护和保养,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同时也能更好的保证设备在检定周期内很好的使用。对专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时候也需要相关的支持因素,因此,实验室在进行检验的时候不仅仅要有先进的仪器作为检验工具,同时对实验室的环境也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实验室质量检测活动的开展是为了更好的保证产品的检测,同时在整个过程中对结果进行测量和评价,需要检测人员要对检测的过程以及方法是非常清楚的,对检验产品的原理、结构以及制造工艺都要进行了解,这样就使得检验人员在素质方面要进行不断的提高。按照不同的要求检验的方法也是存在着不同的,标准的检验方法在仪器设备使用和检验工作程序方面都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因此,在进行检验的时候要对检验的方法进行必要的分析。

  2.2过程控制

  为了更好的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以对现场环境监测进行质量管理,在现场监测过程中是会出现很多的主客观因素对其准确性进行影响的。在现场监测过程中,布点和采样都有很大影响,同时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也会对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影响。现场监测工作中要对监测点以及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进行很好的管理,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样品的真实性。确保现场监测仪器设备完好、计量合格;开展现场监测的现场平行样、全程序空白样等质量控制;加强现场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让其掌握相应的基础理论、现场监测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气象学、物理学、化学、流体动力学等繁多的专业学科知识,确保监测布点、样品采集、样品固定、保存和运输等现场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现场监测对数据准确性的影响。提高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减少实验数据误差。实施检测前必须创造一个清洁整齐、便于操作的环境,应尽量减少因室内温度、湿度、电源电压波动、空气中污染成分对检测工作的影响。分析仪器设备、玻璃量器应进行定期检定校正并对性能不稳定漂移率大的、使用非常频繁的和经常携带运输到检测现场以及在恶劣环境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期间核查,确保使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备。分析人员应通过考核持证上岗。

  2.3事后控制

  数据与记录的控制。数据要真实、完整、准确、可靠,在技术上要经得起推敲。记录指的是实验室操作的成文依据和测量过程所有成文记录,包括:计划、方法、校准、样品、环境、仪器和数据处理等,应准确地做好成文记录和数据报告,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对实验室诚实的考验。对测量负有责任的人都应在记录和报告上签字,以表明技术内容的准确性。

  构建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作为现代先进实验室管理技术手段,其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功效和作用日益得到实验室工作者的重视与期望。通过建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将检测始末的数据、注意事项、出现情况等等各种信息录入其中,可以更加快捷地进行查询,提高工作效率。内部审核。内部审核是实验室按管理体系文件规定,对其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组织开展的有计划的、系统的、独立的检查活动,是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和自身要求。在进行内部审核活动的时候,要对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和所有活动进行反映,这样更好的促进内部审核的客观性。

  

篇七: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当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当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当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谈谈如何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问题×自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政法<>号文件下发以来,党委政法委在履行执法监督职能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通过个案监督,案件协调和历年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解决了一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了一批执法不公的案件,使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端正了执法思想,提高了执法水平,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执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地发挥。从总体上看,党委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几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下面,就几年来我从事执法监督工作的实践,谈谈当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党委政法委更好地履行执法监督工作职能。×一、当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于法无据。我国的执法监督体系主要由党的监督、洗煤滤布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七个方面组成,每个方面的监督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法律规定。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就有“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权力,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虽说属党内监督,但从相关法律中却找不到依据。再就是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意见》出台后,缺乏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

  

  二是党委政法委履行执法监督职能的氛围不浓,共识和合力尚未形成,政法部门没能很好地理解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与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没有充分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前提,公、检、法机关都有相应的法律监督机构,平时主动与政法委执法监督机构联系少,系统内开展执法检查很少请政法委参加,也不大愿意请政法委参加。所以在个案监督、专项执法检查时,强调客观因素多,涉及到本部门具体问题时,有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主动配合不够,有的甚至出现包庇、袒护、回避监督的现象,使一些案件不能一查到底。造成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思路不宽,形式、手段单一,缺乏监督力度。×

  三是执法监督工作的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开展执法监督初期,各级党委政法委都建立了相应的执法监督制度,相关制度没有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修改完善,有的制度没有很好执行,如省政法委执法监督干部每年一期学习培训制度,去年就没有举行,执法监督干部联席会议制度、执法监督员和执法监督联络员例会制度也没有很好地坚持,开会次数一年比一年少,执法监督干部交流、沟通的机会少了,使执法监督工作停滞不前、缺乏创新。×

  四是执法监督机构不健全。有的县(市、区)政法委还没有设立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有的虽然建立了内设机构,但人员编制却没有增加,现在政法委机关内设机构有政法办、综治办、执法监督室、政治处、维稳办、平安办等,内设机构增多了,人还是那么几个人,只好相互兼职,就本人而言,既是执法监督室主任、又是综治办副主任,还要具体负责维稳办的工作。兼职过多,很难集中精力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疲于应付日常事务。要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深化精力有

  

  限、困难不少。×存在上述问题和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上有偏差,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是执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二、对策与措施×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议采取以下相应的几项措施:

  ×一是解决于法无据问题。中央政法委要向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把各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写入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制订出与《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使各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做到有法可依,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二是要加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在全国性政法工作会议上多强调此方面的工作,使政法各部门领导充分认识到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与政法各部门自身的执法监督工作目标是相一致的,都是要解决政法部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统一执法监督思想,对执法监督工作形成共识和合力,使政法部门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要提高执法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拓宽执法监督渠道,使党委政法委不仅理直气壮地加强执法监督,还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执法监督的法律效应。×三是要继续抓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范围、内容、方法。鉴于目前执法监督人员少的实际,

  

  每年执法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的面也不要过宽,抓某项执法监督和专项执法检查,就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对执法监督方面行之有效的制度,如培训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例会制度要很好地坚持下去,对一些省、市党委政法委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可通过资料、滤布考察等形式进行交流,力求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有所开拓,有所创新,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四是切实解决政法委内设机构多、人员编制少的问题。可由中央政法委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统一全国各级政法委内设机构设置,核定各级政法委的人员编制,切实解决内设机构不断增加、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为了树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权威性,要适当提高执法监督干部的级别待遇,对于年纪轻、工作能力强的执法监督干部要加强培养,解决新老交替问题,各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科长),有条件进政法委班子的要结合到班子中去,从多方面关心、爱护执法监督工作干部,特别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要为他们撑腰鼓气,以此不断增强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专心致志地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当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篇八: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职责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是审判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审判权力运行的重要保障,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监督格局、监督方式随之变化,应当重新审视和思考监督工作。本文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德宏中院)为例,对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当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作初步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基本格局(一)纪检组。是上级纪委派驻人民法院的专门机构,在上级纪委、驻在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下,依照党章履行监督责任。主要职责:督促驻在法院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法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法院党组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和廉洁从政等情况;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监督方式:纪检组长参加驻在法院党组会议,参与以“三重一大”事项为主的决策。(二)监察处。是人民法院内设监督机构,依照《人民法院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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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对监察对象实施监督。主要职责:监察工作条例所列(七项)工作。监督方式:通过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检查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审判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促进法院各部门工作规范;对反映监察对象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另外,是审判委员会委员的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审委会,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和审理。

  二、当前履行监督职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纪检机构设置不顺,难以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德宏中院有纪检组,但机构与编制不对称,公章为“中共德宏州纪委驻州人民法院纪律检查组”,相关人员任命文件称谓却是“州法院纪检组组长”,纪检组长编制在法院,纪检组实际上成了不在法院内设机构系列的“内设机构”。上级纪委尚未对德宏中院纪检组直接管理,由此带来三个问题:其一,领导层级增多,传导“信号”衰减,纪委的工作部署要经过相应派出纪工委传达或者再部署,才能到德宏中院纪检组,反之上报工作也如此。其二,院党组对纪检组领导有力,而纪检组对院党组的监督弱化,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相互促进和制约的格局尚不完备。其三,“两个责任”难厘清、难落实,凡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的,无论是主体责任还是监督责任,一概交由纪检组领衔承办,仍有“包打天下”之嫌。由于机构设置不顺,德宏中院纪检组“派驻”身份仅以公章形式体现,实际上“屁股”还坐在法院,难以落实”三转”,更难以实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各县市法院情况基本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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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司改后监察岗位不具备留住入额法官的条件,难以保障监督质量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行法官员额制,入额法官只能配置在审判一线,监察属非审判业务部门,客观上无法留住入额法官。据此推论,监察岗位不配置入额法官,意味着监察部门法律业务能力将“打折扣”,成为审判工作的“局外人”、法律业务的“门外汉”,甚至对违法审判行为也有可能因不具备专业素质“视而不见”,当然欠缺监督能力和评判权威。如同医生看病是一个道理,既然没有行医资格就无法把脉诊断,更无从谈处方权。《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9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负责人一般应当从法官或者具有法官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选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应当对法官是否存在违法审判行为进行调查……”。显然对法院监察人员法律从业素质有很高要求。法院监察对象的法律专业素质很高,作为监督者不说“技高一筹”也应当不低于监察对象水平,否则监督就会虚设,甚至让人不屑,更不会形成威慑。

  (三)内部缺乏沟通、外部借力不够,难以形成监督合力缺乏与涉法涉诉信访部门沟通。就涉法涉诉信访来说,多数是穷尽法律途径的案件,当事人既信访也举报投诉,所反映问题和诉求大致相同。涉法涉诉信访实质是对审判结果不服,属“法”的范畴;举报投诉则是当事人对办案法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反映,属“纪”的范畴。德宏中院设立了相应涉法涉诉信访、举报投诉窗口,分属立案、监察部门管理,由于“轨道”不同,往往同一件事情两头受理,造成答复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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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统一、处置标准不一致。缺乏与审判监督部门沟通。对审判监督部门再审案件、案件质量评查

  有关问题线索了解掌握不够。借助外部监督力量不够。司法行政工作涉及一系列专项资金和工程建

  设项目,政府监督部门往往顾及较少,法院自身监督部门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难以对资金、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存在监督薄弱环节。

  (四)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越来越隐蔽隐秘,难以记录、查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两个规定)执行以来,外部、内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明显减少,德宏中院同全国绝大多数法院一样对干预司法活动情况的记录仍然为“零”。一方面,说明各级领导干部执行“两个规定”自觉性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干预司法活动的方式更加隐蔽隐秘,办案人员基于各种考虑不愿意将干预情况如实记录。(五)对审判权力运行缺乏有深度的同步监督、实时监督,难以改变发现问题滞后、被动事后追责现状由于审判工作的特殊性,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都依照法律程序实施,途径法定、“轨道相对封闭”,法院监察部门从纪律监督角度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效果欠佳。除了廉政风险防控、审判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常规监督方式外,缺乏对审判权力运行有深度的同步监督、实时监督,监督触角深入不够,

  

篇九: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

  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

  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乡镇纪委是纪检监察系统的最基层单位,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党员和农村一线人民群众。由于基层违纪案件自身的特点及乡纪检干部配备等方面的原因,乡纪委案件审查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案件审查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纪检队伍力量十分薄弱。去年12月份监察办公室成立以来,虽配齐了纪委副书记一名,监察员2名(一名在县纪委调训已8个月),纪检干事2名(一名休产假,一名是新配备的事业编制),但由于这些干部大部分刚开始接触纪检工作,对纪律审查、党纪党规及法律等专业知识普遍缺乏,对执纪审查程序、文书书写方法不懂,在具体执纪审查中显得无从下手。

  二、业务不精,案件质量不高。一是纪检干事其它工作投入的较多,投入本职工作时间有限,再加新任职的要适应工作需要一定的时

  间和实践积累。二是纪检干部由于缺乏办案经验和相应专业知识,加之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查办案件的方法不多,技巧不够,信心不足,对违法违纪的形式和手段把握不够,在案件查办上难有成效和突破,办案整体质量不高。三是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比较弱,具体表现为谈话水平不高,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欠缺。办案方式不灵活,面对多样化的违纪问题不能因案而异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办案程序、文书不规范,对初核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案时过分依赖立案调查手段,忽视初核程序。

  三、问题线索来源单一、数量少。本乡纪委受理的问题线索大多数是上级或别的部门转办件,直接发现和收到的问题线索数量少,来源较单一。由于一些群众对乡纪委信任不够,投诉举报往往到县上、甚至到区纪委反应问题,而且大部分群众到乡纪委信访室都是口头询问安居富民,精准扶贫等政策性问题,还有反映乡村干部态度不好等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线索,有些内容不具体、线索不清楚,甚至存在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消息等,导致其成案率不高。

  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难点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社会

  发展进入新时期的战略性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离不开广大农民的参与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推进近一年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尚未充分调动起来,乡村振兴中还存在着“上热下冷”“干部干群众看”等现象,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足。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对策建议一是充分宣传发动。参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方式方法,下大力气,形成合力,通过标语展板、院坝会等方式营造乡村振兴浓厚氛围。二是城乡资源互通。加快构建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破解城乡“人、地、钱”等方面资源要素流通障碍,用政策刺激农户积极性。三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鼓励以村为单位组建的劳务型服务公司、专业合作社、协会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四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开展“合股联营”,推进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等多种经营方式,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提高群众参与

  性。纪委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痛点

  近年来,东和乡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尤其是基层纪委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现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

  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一是乡镇工作点多、面

  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篇十: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基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困境与解决对策—调研报告

  基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困境

  监督检查机构设置不科学,弱化了专设监督检查机构职能的行使

  根据调查,目前在县(区)级财政部门内,自取消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工作后,普遍根据工作需要,专设了负责财政监督检查职能的科室。但存在机构级别和名称上的差异。在级别上,有的是副科级单位,有的是正科级单位,与内设职能科室平级的居多;在名称上,多数为监督局、科或办公室。其职能主要负责拟订辖区内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研究制订完善和加强工作的建议和措施;组织开展各类违反财政、税收、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检查工作;负责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组织开展财政内部监督工作;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罚;并做好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等。

  但是,内部设置的会计管理(局)科室在行使辖区内会计管理职能的同时,同样具有会计执法监督权。他们按《会计法》要求实行职权管辖或级别管辖原则下的地域管辖形式,可以监督检查相关单位是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会计核算处理是否规范,会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内容;此外,还可以监管中央驻当地单位或上一级财政部门管辖的驻当地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

  同样,设置的农税管理(局)科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种征管质量的专项检查工作。设置的非税收入管理(局)科室可以对职能部门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票据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工作。

  上述职能单位、科室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如果不形成科学的配合与协调,容易弱化专设财政监督检查职能科室的职能;加上检查无统一的计划,难免造成重复检查现象的发生,加大被查单位迎查负担,增加财政监督工作成本。

  监督检查职能受限,对部分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形成“真空”

  近年来,金融、保险,国税、地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相继实行了垂直管理,对这些部门执行财税法规法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现行的管理体制,县(区)级财政监督部门没有权力;即使对他们实施检查,也仅仅是配合上级检查部门的工作。如果当年上级未对这些部门列入检查范围,对他们造成监管“真空”,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制止和处罚,可能给国家带来极大的损失。特别是监管工作出现断层,容易让相关责任人成为“漏网之鱼”,给后来的查处工作带来困难。

  监督检查工作程序不规范,一定程度上消弱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威信

  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现象。检查人员在检查通知书的开具,检查工作的实施,检查工作底稿的登录,财政检查报告的形成,财政检查处理建议书、决定书的下达,检查资料的整理、移交、归档,典型违纪案例的上报,检查工作总结报告的形成,检查工作的回访等方面有时会出现未按执法程序的现象;检查结论与事实有出入,被查单位对检查结论提出行政复议和申诉的情况经

  常发生;特别是处罚决定执行不下去,“人情大于法”的现象经常出现,处理“事”和处理“人”结合不起来,重检查轻处罚。这些因素大大降低了财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威信。

  监督检查力量薄弱,重大的检查工作难以开展

  调查显示,当前的县(区)级财政监督局(科)平均只有工作人员3至4人,乡镇财政所专职财政监督工作人员基本空白。检查力量薄弱容易造成财政监督工作中检查方式和手段单一,多集中于专项检查,日常监督工作搞不起来;较大的专项检查工作不得不抽调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监督检查工作仍流于“大检查”时期的运动式、集中性、突击型等特点。

  同时,由于财政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从事工作的人员知识视野宽阔,业务知识掌握熟练,综合协调能力较强。但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普遍缺乏后续教育,知识更新较慢;对新出现的财经违法违纪事件把握不准,面对大案要案查不了等现象时有发生。

  解决困境的几点思考

  明确机构职权范围,突出专设监督检查机构在工作中的主导与协调作用

  一是现有的财政监督局(科)级别要升格,至少要与内设的职能科室高半个级别,要相对独立,但又不独立于财政部门之外。目前,县(区)级财政监督局(科)的级别多为副科级或股级,工作开展受限明显。对驻县(区)一级中央、省、市垂直管理部门的财政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真空”和“人情大于法”的现象,

  解决办法建议借鉴山东省财政厅设立七个财政检查办事处的做法,将县(区)级财政监督机构改为市级财政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统一机构名称,条件成熟时,可以直接垂直省级财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利用上级授权检查的方式,可以整合监督检查力量,规范检查行为,加强日常监督,加大执法力度。

  二是对县(区)级财政部门内各业务科室的检查协调工作应在法规上进行明确。实践证明,各业务科室的所有监督检查业务,通过专设财政监督局(科)审核、审查后统一安排,利于提高财政监督力度,利于将财政监督与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利于依法理财工作的开展,并可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检查工作成本。

  更新监督检查理念,探索建立新型财政监督机制

  实际开展工作时,要敢于积极探索新型财政监督机制。一是对财政自身,建立健全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三位一体”的相互分工、相互制约的财政运行机制,为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化奠定基础,逐步建立相对独立和高效的内控监督机制,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水平;二是对外部,紧密围绕财政改革和管理,突出财政监督工作服务财政管理的职能,积极构建综合监督网络,探索建立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社会参与(举报、提供线索等)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同时,要进一步更新监督检查理念。通过采取业务督导、综合审查等措施,保证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检查程序进行,做到对查处的违纪问题证据齐全,提出的整改建议切实可行,切实维护财政监督工作的严肃性。此外,改变对被查单位重检查、轻管理的现象;加强对被检查单位自身内部控制和自律意识转变等方

  面的工作指导;把处理“事”和处理“人”结合起来,真正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威慑力。

  精心选配工作人员,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要严把选人、用人关。由于财政监督工作的特殊性,从事工作的人员在理论修养、知识层次、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必须高。可以通过公开考试考察选拔的方式,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政策性强的同志,充实到财政监督队伍中来。同时,对工作人员的后续教育应跟上。受客观条件制约,基层财政监督干部普遍感到上级组织的专业培训过少,对新的政策、知识掌握不准,对外地先进的经验了解不多。上级财政监督部门对基层财政监督干部的后续教育工作应形成切实可行的制度,帮助他们掌握常新的财政监督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保证工作开展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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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对策建议范文二篇

  【xxxx--建议书】企业将部分或者全部产品从原生产地转移到其他地区。这种现象被称为产业转移。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对策建议的文章2篇,欢迎品鉴!【篇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对策建议

  根据8月21日李克强总理在重庆考察时强调西部地区要担负起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重任的重要批示,按照《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立足资源特点和产业基础,着力承接和引进一批精深加工,高端制造业,建设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围绕承接产业转移,有序的在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建立省级对外开放经济合作区,争取建设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要求,海东市着力承接和引进西宁市等地区。

  一、海东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进展情况(一)区位优势。海东市"公铁空"的立体化交通格局和干线公路网体系为提升海东门户枢纽地位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中,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区位交通优势转化为强大的发展动力。2016年我市建成青海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该物流中心总占地面积501亩、总投资19亿元、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税物流国际商务区、昆仑国际酒店、保税商品直销中心、陆港口岸服务中心等,为海东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平台支撑。(二)产业优势。海东市设立"一区五园",河湟新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信息技术、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四大产业;乐都工业园着力打造装备制造、新型建材、房屋制造及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民和工业园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力度,发展以铝精深加工、镍基合金、镁基合金等为主的新材料产业,着力构建以铝精深加工为主的新材料产业基地;互助绿色产业园以青稞酒酿造、高原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制药、民族文化工艺品、高端装备制造业及新型电子信息为主导产业;化隆巴燕.加合市级经济园打造铝型材加工、高端复合材料等改良型加工制造、高原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绿色建材、房地产开发等为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循化清真食品(民族用品)产业园规划建设清真食品、民族用品、农畜产品、文化与旅游用品、现代物流与信息产业、小微企业创业园六个功能区。二、承接产业现状全市土地总面积1.32万平方公里,2019年总人口149.32万人,人口密度大,土地面积小,工业环境容量较小,西部地区要担负起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重任还处于探索规划阶段,相关准入条件、政策、标准、指标容量需进一步调查研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3户,规模以下工业企业434户。规上工业企业主要涉及九大行业,其中:铁合金行业共有企业18户,产能88.8万吨;碳化硅行业共有企业4户,产能11万吨;有色金属行业共有企业5户,其中:电解铝企业有2户,产能51.5万吨;铝加工企业有3户,产能70万吨;建材行业共有企业22户,其中:水泥企业有7户,产能720万吨;玻璃企业有1户,产能360万重量箱;商砼企业有10户,产能402万方;其余4户为砂石、标砖、混凝土构件等建材生产企业;能源行业共有企业19户,其中:供电企业有1户,水力发电企业有7户、光伏发电企业有5户,年发电量约133亿千瓦时;天然气企业有5户,年供气约14亿方;洗煤企业有1户,产能30万吨;化工行业共有5户,主要产品有电极糊、炭素、乳化炸药、磷酸铁锂等;装备制造行业共有企业6户,主要产品有轨枕、波纹钢板、网围栏、下支臂模锻件等;采矿行业共有企业2户,主要产品为砂石、铁精粉、金精粉等;农副产品

  加工行业共有企业12户,其中:白酒企业有1户,产能5万吨,植物油企业3户,产能21.6万吨,其余8户为牛羊肉、辣酱、饲料等加工企业。

  三、海东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存在的堵点、难点和问题(一)依靠海东市减量化无法解决新建项目指标的需求,需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总量增减平衡和排污权交易,且企业在排污权交易前需落实减量指标,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无法落实,影响项目开工建设。(二)土地供给制约因素工业项目建设,各县(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紧缺,土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农转建土地指标落实难度大、建设用地指标紧张,各园区可利用土地资源非常有限。(三)全市市级财政财力薄弱,对企业、项目扶持力度不大,引进新兴产业企业和项目难。周边地区交通、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步伐加快,制约发展的交通运输、人才集聚、要素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因素得到快速改善,海东的区位优势减弱,招商项目要素配置不足,招商引资工作的竞争压力持续加大。(四)对内贸易发展质量效益不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消费需求与兄弟市州乃至省外其他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与基础建设水平、服务保障能力还不相适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商贸流通企业仍处于规模小、管理手段落后、经济实力不强、市场竞争力弱的状况,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不强。缺少集购物、餐饮、娱乐、健身等各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跨区域消费("两头吸"现象)和网购影响了全市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物流基础设施薄弱,尤其缺乏具有规模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及重要物资的储备、保鲜、冷链等设施。(五)对外贸易结构布局不合理、发展动能转换不合拍,外贸主体少、总量小、品种单一、竞争力弱的现状尚未根本改观。外贸企业培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现有进出口资质的企业58家,但有业绩仅11家,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全市进出口支柱企业--平安高精铝有限公司向美国等国家的铝板带出口量严重下降。另外,因劳动力、原材料等各项成本上升,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以及企业创新能力不足等因素,传统外贸订单量依旧走下坡路,订单碎片化目前仍然是企业的运营方式。(六)电子商务发展缓慢,专业服务人才缺乏。大量的信息资源无法有效开发,基层电子商务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薄弱,平台构建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主要依靠企业投入,新的通讯信息技术、信息效据资源库、设备等得不到及时更新和普及。(七)招商引资工作有待加强。招商引资、对外开放交流等工作还处在探索新模式阶段,在谈项目多,签约落地项目不多,重大项目落地也不多。宣传方法单一,信息渠道不广,包装、推介项目的意识不强、针对性不够,招商引商氛围不浓,还需认真研究推动。四、政策措施建议、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建议省上相关部门在承接并布局新能源、新材料、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大项目方面向海东倾斜,并在重大项目规划、前期工作深度上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大项目、好项目在海东落户并建成投产,扩大海东工业经济总量,促进海东产业结构调整。(二)承接与被承接并举。一是加快优势产业被承接,积极推进拉面、青稞酒、青绣、富硒四大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高原牌""河湟硒谷"等品牌优势,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拓展国内国际市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头作用,推动形成走出青海、面向国内、

  走向国际的发展模式;二是因势利导承接产业项目落地生根,根据各园区自身资源禀赋、区位特点、产业基础、市场结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态势和主体功能区定位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实际,科学规划,优化空间布局,深度融合产业集聚模式,培育形成完整产业链。深化青藏高原牦牛产业示范园项目、深圳森光、灿鸿等基础电子材料科技企业产业转移探索,强化无锡市对口帮扶海东协作关系,承接无锡工业园区产业项目。

  (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在承接产业准入条件、配套政策、相关标准、指标容量等方面适当倾斜,充分发挥财政、税收、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水、电、气等生产要素直接交易,强化要素保障;二是严格执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篇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对策建议2007年以来,国家对加工贸易政策做出重大调整,我市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出

  台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如何优化经济环境,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优化环境对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作用首先,优化环境是推动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基础。经济发展环境是一个地区思想解放程度、市场发育程度和政府执政水平的具体体现。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从某种意义上就是"环境经济",哪里的经济环境好,哪里的经济就会充满活力,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发展环境的好坏,还直接影响和决定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发展前景和发展后劲。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就必须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放在首位,做到以环境促开放、以环境促承接、以环境促发展。其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推动承接产业转移的客观需要。去年9月,市委张硕辅书记在中共XX市第四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未来五年将XX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五年内引进外资36亿美元,引进内资1200亿元,承接对接全方位推进,成为全省对外开放排头兵、产业承接样板区、对接东盟桥头堡。按照这一奋斗目标,今后五年,承接产业转移将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要实现第四次党代会的既定目标,就必须将优化经济环境摆在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第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推动承接产业转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珠江三角洲地区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逐步向内地转移的有利时机,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降低企业营运成本,吸引了300家珠三角规模企业向我市转移。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一些矛盾和问题也随之显现,特别是在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不容忽视,如不及时和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加速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实现既定目标任务将会大打折扣。二、我市承接产业转移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思想观念比较滞后。个别部门和单位对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在思想上存在误区,没有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和"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的观念,不能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抓环境建设,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职能弱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本位主义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个别单位和部门考虑部门利益多,考虑整体利益少,有的甚至为了部门利益不惜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一些地方性、条块性行政法规成为有关职能部门之间争行政权、审批权、处罚权的焦点,老百姓戏称为"执罚权打架"。三是政务环境有待优化。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时有发生,行政乱作为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有的部门执行政策过死、过硬、过高。有的部门服务意识不强,行政执

  法中轻宣传、重处罚,轻服务、重收费的现象较为突出,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不是及时制止,而是等待行政相对人发生违法行为时进行处罚,存在"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的问题。

  四是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个别部门存在重承诺、轻兑现,喊得多、干得少,上热下冷现象,服务态度呈"金字塔"型(即领导重视、小鬼难缠)。有的单位工作人员把"限时办结制"的最高时限当作最低时限来执行,限时办结不能提速。有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言行粗鲁,态度冷、横、硬、冲。

  三、在推进承接产业转移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发展环境是一个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优化XX经济发展环境,推进XX承接产业转移,着重要营造好四个"环境"。一要营造健全有力的组织环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关和优化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落实优化经济环境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有明确任务、具体要求,确保落到实处。二要营造宽松灵活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加大政策的研究和创新力度,用足用活国家和省里给予的各类优惠政策。借鉴广东和周边地区的好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财政扶持、规费减免、金融支持、要素保障、"飞地工业"等方面的具体扶持政策,打造最具有竞争力、最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洼地",真正适应承接产业转移的需要。三要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削减20%以上。按照"一门受理、并联审批、封闭运行、限时办结"的要求,把与承接产业转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部门,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全程代办制"服务。对产业承接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园区管委会同意,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进入园区检查。四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突出一线暗访和随机抽查,主动挖掘线索,查找经济环境和效能建设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做到重拳出击不手软、彻查到底不姑息、追责到位不袒护、公开曝光不留情,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要完善测评方法,建立测评库,深入开展"满意不满意"测评活动。要加强政府绩效考核,充实、完善具体指标体系,提高优化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在绩效评估中的分值,形成优环境、提效能、促落实的强大合力。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增强外来投资者的安全感。

  

  

篇十二: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4年03月13日08:35

  来源:陈仓区纪委

  作者:任虎林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按照中

  纪委提出的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两个为主”和“三转”的新要求,陈仓区纪委解放思

  想、主动转变、聚力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清理议事机构,加大办案力量,重组调

  整内部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提高了履职能力,同时也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难题

  一是发挥职能作用受到限制。由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一是越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委却主动或被动的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二是缺位问题,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组织与协调的关系理解不透,注重组织,忽视协调,导致有些工作该分解的没有及时分解,该督办的没有督办,在治本抓源头工作中形成责任虚化、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局面。三是错位问题,一些地方纪委对自身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存在着包揽过多甚至替代职责的情况,分不清主次与责任,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四失位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无果和问责追责不严等。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有待提高。日前,中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也折射出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在目前“舌尖上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会员卡腐败”等“四风”盛行的社会大背景影响下,纪检监察干部也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三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对一些国有企业调查情况来看,大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过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少,业务知识欠缺,对纪检监察的业务不熟,工作能力工作方式方法不能适应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一些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健全,正常工作难于开展。部分经营好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办公设备陈旧老化配置低,困难企业就不用说了,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作用的发挥。

  二、对策建议

  一是深化认识,以改革的思路破解纪检监察工作难题,打好持久战。要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贯彻,力求学深、学透,以更好地掌握精髓、指导实践。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思想上警醒起来,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聚力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打好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整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减少职能交叉、合理配置人员、加

  强监督和办案力量,探索新的派驻办法,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使纪检监察机关回归职能本位。坚持执好纪,切实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坚持问好责,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坚持把好关,深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三是转变方式,坚持抓早抓小盯关键,打好歼灭战。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善于抓住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教育预防等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从而带动全局工作推进,紧紧盯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盯住管钱、管物、管人、管项目的单位和干部。

  四是提高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的要求,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稳定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要配备必要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等条件,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政策落实。

  

  

篇十三: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开展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政治〔Politics〕是指政府、政党等治理国家的行为。政治是以经济为根底的上层建造,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以国家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政治是牵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并安排其行为的社会力量。今日为大家细心预备了开展政治监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盼望对大家有所帮忙!

  开展政治监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用新伎俩落实"两个责任'。出台针对乡镇的"两个责任'考核方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考核为"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监视责任'考核;在考核份量设计上,与经济进展考核平行,考核互相影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建设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二〕用新举措监视执纪工作。推动监视方式转变,准时出台操作性强的"乡镇纪检监察部门再监视实施方法',实现"监视与再监视'的无缝对接,避开浮现"工作空档'和纪委责任弱化泛化的现象。建设纪委统筹、归口监视、纪委再监视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视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视向事后监视、监视事向监视人的转变。〔三〕用新突破创新体制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出台详细化程序化制度化的乡镇纪检部门运行标准,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出台乡镇纪检监察部门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可以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责,"人、财、物'配齐、配足、配活。〔四〕用新常态持续改良作风。针对新状况、新问题,必需与时俱进,不断完美制度机制,加大预防、监视力度,充分发挥党内监视、法律监视、言论监视、大众监视的作用,让作风问题无处遁形。坚持"长常'二字,抓早抓小抓详情,节点治理、逐层推动,不断坚持、稳固、深化,形成作风建立"新常态'。扩展资料:整改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分管责任部门领导要亲手抓好整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成立整改责任小组,按整改工作方案,建设整改工作台帐,按时限、按要求逐一销帐。决定一名工作联系人,按时上报工作的开展状况和总结。〔二〕强化催促检查,确保整改效果。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整改方案抓好各项内容的整改落实。镇纪委监察室要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检查指导,对整改良展状况要准时跟踪督查,对整改效果不显然的要准时提出倡议意见,确保整改效果。〔三〕注重阅历总结,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部门〕单位在落实各阶段整改内容同时,要注重对整改工作的总结,对工作实践中取得的阅历,要形成标准的制度机制,并长久坚持落实。参考资料来源:米村镇乡镇纪检监察部门在落实监视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倡议

  参考资料来源:叙永公众信息网关于"强化监视责任力度不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开展政治监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监视议题是人大监视工作的重要载体。如何按照实际选准、定好监视议题,是开展工作必需仔细思量和面对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挑选、决定监视议题,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缺乏:1.内容支配偏多。由于顾及平衡、难以取舍,议题内容的支配往往偏多,造成重点不够集中、预备不够充分、监视不够深入。同时,由于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的次数和时间支配有限,相当一局部议题无法纳入会议内容进行审议,只能实行召开主任会议听取汇报、组织专题视察等形式进行监视,虽也能起到发觉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但由于不足明确的法律效力,在肯定程度上弱化了监视力度,也影响了实际监视效果。2.理念存在偏差。在选定议题时存在两个偏重:一是偏重于工作监视工作监视和法律监视是人大监视工作的两种主要形式。但在详细实践中,由于法律监视程序相对冗杂,且人大机关法律专业人才欠缺,在监视形式的挑选上较多采纳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工作视察,执法检查显然偏少,标准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也刚步入正轨。二是偏重于政府工作。对本级"一府两院'实施监视,是宪法和法律给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但在实践中,由于对围绕中心、效劳大局的理解不够全面、精确,对人大在民主法制建立中的主导作用重视不够,在挑选议题时往往过多关注政府工作,针对"两院'工作的监视议题支配较少。3.行权不够到位。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导、科学、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庇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其内容波及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实践中,对于常规性的监视内容,比如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打算、半年预算执行状况、财政决算、上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议题,常委会每年都依法支配审议,但对于一些事关区域进展和大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如较大的规划变动和重大建立事项,较少或未能准时列入监视的打算,导致监视"盲区'、"缺位'现象的存在,影响了人大法定职权的有效行使。笔者认为,监视议题的选定,是一个须要长久探究和持续努力的实践过程。监视法关于发觉和选定监视议题的三个规范和六条途径都是原那么性的规定,惟独从人大工作的特点和逻辑出发,主动探究合乎监视工作内在要求的选题路子,才干有效避开选题的随便性和盲目性,真正做到突出重点、客观务实、支配合理。在选题思路上,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全局性与普遍性的关系。人大的制度设计和工作性质确定了监视议题必需带有全局性与普遍性。一方面,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做好监视工作,必需着眼全局,找准定位,紧紧围绕经济建立这个中心,紧紧围绕区域工作大局,紧紧围绕进展中的重大问题,主动行使法定监视职权,充分体现人大工作谋全局、议大事、促进展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检验人大工作功效,终于要看大多数大众的意愿是否得到体现、切身利益是否得到维护、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保障。人大工作惟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大众路线,高度关注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进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基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在推动进展中解决好人民大众最关怀、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干具有越发坚实的大众根底,才干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因而,科学选定监视议题,要兼顾和平衡好全局性与普遍性的关系,把各个途径反映的关系经济社会进展大局和大众切身利益的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重要问题列为监视内容,确保监视议题合乎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切合地方进展大局、顺应大众实际诉求。二是工作监视与法律监视的关系。工作监视和法律监视是人大监视工作的两大重要伎俩,能否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确定着监视议题的效果与质量。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要根据敢于

  

篇十四: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卫生监督体制不顺,机构定位不明晰,城乡卫生监督力量不平衡,代管辖区和城市社区监督网络不健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监督力量薄弱;二是卫生监督执法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相对较低,硬件建设比较薄弱,执法监督车辆、检测设备和取证工具数量少;三是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滞后,卫生监督信息化水平仍然不高,信息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卫生监督信息化的工作落实。覆盖市、区的卫生监督的电子政务系统尚未建立,网上政务公开、许可、监管等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四是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之后,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工作缺乏经验,全省还没有出台详细的指导意见;五是医疗服务、公共场所、饮用水、传染病、消毒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管任务艰巨,人员编制短缺,卫生监督员数量配置不能满足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六是区级卫生监督所未实行参公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不适应。高素质人才数量少,卫生监督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关于下一步工作的建议(一)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在全国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陈竺部长指出“卫生部已将建设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列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作”这为卫生监督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卫生监督机构应围绕职能变化和现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调研,掌握现状,制定对策,积极反映,当好参谋,努力为自己争取更多、更大的政策支持。根据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卫生监督发〔2010〕103号),建议由省卫生厅联合财政厅、发改委、编办等部门出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建设规划和评估方案》,加快出台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完善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经费补偿机制,促进卫生监督机构参公管理;统一划定时间表,尽快将省、市两级卫生监督“所”统一更名为“局”。通过评估考核的压力,使各地市卫生监督获得更好地编制、资金等政策支持,为健全基层网络,充实基层卫生监督力量,改善执法环境和技术条件奠定基础。(二)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步伐。目前,国家已经明确了“十二五”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即围绕国家卫生监督信息体系建设这一个中心,构建国家级、省级两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夯实卫生监督信息化标准与规范、制度与流程、网络与安全三个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卫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三项核心业务应用系统,逐步实施包括投诉举报、监测评价、监督稽查、综合决策管理等全面的卫生监督业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建议省所及时制定我省的卫生监督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要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培养一批精通信息技术和卫生监督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应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的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努力推行卫生监督电子政务、实施安全管理电子监控、建立卫生监督工作及卫生监督员电子档案,使卫生监督行政许可、日常监督监测、行政处罚、重大活动、信息管理、人员培训、行风建设、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全面步入电子政务时代;积极试点使用手持执法设备(POS终端机)进行现场执法,实现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查询、电子文书书写、稽查考核管理等无纸化办公,提高现场执法效率,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三)转变观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有为才能有位,只有踏实的工作,才能赢得卫生监督更好的未来。职能调整后,我们应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有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建议在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中建立专门队伍,承办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食

  品安全综合协调的具体工作;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按照“科学化、精细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模式;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推行综合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应着力加强应急处置和风险预测能力,注重快速检测设备的配置,切实提高卫生监督的技术含量;应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各级工商、药监、教育、质监、安监、媒体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和联合工作机制,借势借力,加大执法力度,以实际作为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先进卫生监督机构、先进卫生监督员、优秀案卷、优秀宣传通讯员的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推动全省卫生监督队伍的能力建设,树立全省卫生监督队伍良好形象。(四)完善卫生监督年终考核工作。省所对各地市卫生监督业务的督导考核,是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我省每年的年终考核都显得较为仓促,建议省所制定时间较为充裕的考核计划,仅由省所人员组成考核组,尽量避免从各地市抽调卫生监督员;同时,合理分组,调整考核标准

  

  

篇十五: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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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其对策分析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下面,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就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策建议分析如下。

  一、当前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一是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背“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二是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三是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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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一是“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制度,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具体标准又在5年内进行了三次调整,无形中增加了监督成本。二是“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的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三是“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我市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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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三转”推进难。一是上转下难转。相对县市一级来说,中央、省、孝感市纪委推进“三转”的力度大、速度快、成效好。就县级层面来说,县级纪委相对乡镇和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推行“三转”效果明显,如近年我市纪委机关在落实“三转”要求上基本上做到与上级同步,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聚焦主业、调整优化了内设机构整合办案主力等等,但在推动部门和乡镇纪检机构落实“三转”要求上,则工作进展慢、起色不大。如我市15个乡镇纪委书记均兼任乡镇党委副书记,除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外,同时作为党委副书记还分管党建、工会、环境整治、农业、城乡建设等其他工作,乡镇纪委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也绝大部分为兼职,“三转”难以落实,错位缺位现象严重。二是内转外难转。存在“退出容易进入难”的问题,如在转变监督方式方面,纪委退出了一些原来牵头的工作事项,变直接监督为再监督,但一些职能部门受思维定势和工作惯性影响,认为有些工作纪委参与力度大、措施硬,“安全度”强,现在纪委退出表示不理解不支持,造成纪委“退”与职能部门“进”力度不一致,对接措施跟进不及时。如招投标监管、扶贫项目审定等等。三是明转实难转。主要表现在落实“三转”要求有时受体制机制限制,如监察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当地政府在中心任务、项目建设等重要工作上,仍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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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推脱。

  二、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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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出台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市)纪委管理。

  

篇十六:监督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职能调整后我们应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有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建议在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中建立专门队伍承办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具体工作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按照科学化精细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模式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推行综合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应着力加强应急处置和风险预测能力注重快速检测设备的配置切实提高卫生监督的技术含量应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各级工商药监教育质监安监媒体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和联合工作机制借势借力加大执法力度以实际作为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先进卫生监督机构先进卫生监督员优秀案卷优秀宣传通讯员的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推动全省卫生监督队伍的能力建设树立全省卫生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卫生监督体制不顺,机构定位不明晰,城乡卫生监督力量不平衡,代管辖区和城市社区监督网络不健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监督力量薄弱;二是卫生监督执法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相对较低,硬件建设比较薄弱,执法监督车辆、检测设备和取证工具数量少;三是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滞后,卫生监督信息化水平仍然不高,信息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卫生监督信息化的工作落实。覆盖市、区的卫生监督的电子政务系统尚未建立,网上政务公开、许可、监管等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四是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之后,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工作缺乏经验,全省还没有出台详细的指导意见;五是医疗服务、公共场所、饮用水、传染病、消毒产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监管任务艰巨,人员编制短缺,卫生监督员数量配置不能满足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六是区级卫生监督所未实行参公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不适应。高素质人才数量少,卫生监督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关于下一步工作的建议(一)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在全国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陈竺部长指出“卫生部已将建设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列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工作”这为卫生监督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卫生监督机构应围绕职能变化和现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调研,掌握现状,制定对策,积极反映,当好参谋,努力为自己争取更多、更大的政策支持。根据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卫生监督发〔2010〕103号),建议由省卫生厅联合财政厅、发改委、编办等部门出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建设规划和评估方案》,加快出台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完善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经费补偿机制,促进卫生监督机构参公管理;统一划定时间表,尽快将省、市两级卫生监督“所”统一更名为“局”。通过评估考核的压力,使各地市卫生监督获得更好地编制、资金等政策支持,为健全基层网络,充实基层卫生监督力量,改善执法环境和技术条件奠定基础。(二)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步伐。目前,国家已经明确了“十二五”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即围绕国家卫生监督信息体系建设这一个中心,构建国家级、省级两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夯实卫生监督信息化标准与规范、制度与流程、网络与安全三个基础设施建设,普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卫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三项核心业务应用系统,逐步实施包括投诉举报、监测评价、监督稽查、综合决策管理等全面的卫生监督业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工程。建议省所及时制定我省的卫生监督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要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培养一批精通信息技术和卫生监督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应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的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努力推行卫生监督电子政务、实施安全管理电子监控、建立卫生监督工作及卫生监督员电子档案,使卫生监督行政许可、日常监督监测、行政处罚、重大活动、信息管理、人员培训、行风建设、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全面步入电子政务时代;积极试点使用手持执法设备(POS终端机)进行现场执法,实现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查询、电子文书书写、稽查考核管理等无纸化办公,提高现场执法效率,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三)转变观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有为才能有位,只有踏实的工作,才能赢得卫生监督更好的未来。职能调整后,我们应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有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建议在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中建立专门队伍,承办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食

  品安全综合协调的具体工作;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按照“科学化、精细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模式;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推行综合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应着力加强应急处置和风险预测能力,注重快速检测设备的配置,切实提高卫生监督的技术含量;应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各级工商、药监、教育、质监、安监、媒体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和联合工作机制,借势借力,加大执法力度,以实际作为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先进卫生监督机构、先进卫生监督员、优秀案卷、优秀宣传通讯员的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推动全省卫生监督队伍的能力建设,树立全省卫生监督队伍良好形象。(四)完善卫生监督年终考核工作。省所对各地市卫生监督业务的督导考核,是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我省每年的年终考核都显得较为仓促,建议省所制定时间较为充裕的考核计划,仅由省所人员组成考核组,尽量避免从各地市抽调卫生监督员;同时,合理分组,调整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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