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10篇

来源: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11-10 10:15:05 来源:网友投稿

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10篇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内部控制考核  评价方案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根据《内控规范》要求,指定专门小组对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实施评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10篇,供大家参考。

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10篇

篇一: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内部控制考核

  评价方案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根据《内控规范》要求,指定专门小组对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实施评价和监督。一、评价与监督范围根据《内控规范》规定,内部评价监督的范围是经济业务科室;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并出具自我评价报告。二、评价与监督目标评价与监督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促进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内控的功能、促进内控目标实现。三、职责分工分管领导:1、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相关科室制定、实施和完善风险评估和内控制度的情况。2、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3、审阅和批准单位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4、审议和认定经内部评价发现的重大缺陷,以及提交的应

  对解决方案。5、审议和批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办公室:1、拟定年度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方案;2、组织并实施开展年度内控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缺陷

  认定汇总表;3、对涉及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执行工作回避。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促进学校内部控

  制不断完善并有效实施,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教财厅〔2016〕2号)等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学校自行对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并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监督,是指学校内部审计与监察部门,对学校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

  第三条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以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为基础,充分发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监督意见、建议的作用,高

  度重视内外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风险和提出的整改建议,积极整改落实。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的组织实施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小组。评价与监督工作小组由审计处牵头,成员包括监察处、学校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第五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原则上一年一次,以每年的12月31日作为评价报告的基准日,于次年的6月30日前完成评价,并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第六条内部控制监督主要以内部控制审计的形式进行,也可结合其他审计或相关检查工作灵活开展。第七条审计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的具体实施,必要时可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监察处对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理。学校办公室对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第八条各二级单位应按照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通过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实施内控措施和执行有关程序,完善自身内控建设。要建立经常性的内部控制建设自评与自查机制,积极主动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评价监督,按照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

  第九条为保证评价与监督的独立性,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监督的校内负责部门应适当分离,为学校提供内部控制建设或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同时为学校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内容和方法第十条评价学校内部控制建立的有效性,主要考虑以下方面:(一)合法合规性。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全面性。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覆盖了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各相关部门、关键岗位和相关工作任务。(三)重要性。内部控制的建立对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是否给予足够关注,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是否重点关注了学校的各关键部门和岗位、重大政策落实、重点专项执行和高风险领域。(四)适应性。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校经济活动的调整和自身条件的变化,适时调整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第十一条评价学校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主要考虑以下方面:(一)各项经济业务控制在评价期内是否按规定运行。

  (二)各项经济业务控制是否得到持续、一致的执行。(三)相关内部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四)执行业务控制的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权限、资格和能力。第十二条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包括现场调查、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风险。第十三条内部控制评价应当根据现场调查获取的证据,对内部控制风险进行初步认定,按影响程度分为重大风险、重要风险和一般风险。重大风险,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风险的组合,可能导致学校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严重影响学校的事业发展。重要风险,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风险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风险,但仍有可能导致学校偏离控制目标,影响学校事业发展。一般风险,是指除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之外的其他风险。第十四条内部控制评价应当编制内部控制风险认定汇总表,对内部控制风险及其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后提出认定意见。对内部控制风险的认定,应当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基础,结合年度内部控制评估,由内部控制评审工作小组进行综合分析,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后予以最终认定。第十五条评价工作完成后应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真实性声明、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评价依据、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风险及其认定、风险整改及对重大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评价结论等内容。

  第十六条评价报告应提交给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和学校主要负责人,以及内部控制归口管理部门。学校的内部控制归口管理及相关部门应根据评价报告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工作底稿和证明材料等应当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第四章内部控制监督第十八条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校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与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日常监督可以选择重点业务、重要经济事项,全面监督检查原则上一年不能少于一次。第二十条内部控制监督按照《中南大学内部控制审计办法》实施。第二十一条学校依法接受教育、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学校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外部和内部监督部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风险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积极进行整改落实。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1、内部审计(1)由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的独立机构和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的事前和事后的审查和评价。(2)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四个方面的内容。1.检查、监督和评价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尤其是其中的内部牵制制度的健全性、恰当性及有效性,监督其运行,并提出改进建议。2.检查、监督和评价财务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用于确认、计量、分类和报告该类信息的措施,以及对某些项目的具体查询,包括详细测试交易、金额和范围;3.检查、监督和评价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和效果,包括单位的非财务控制;4.检查、监督和评价对法律、规定和其他外部要求的遵循情

  况,以及对管理当局政策、指令和其他内部要求的遵循情况。2、纪检监察(1)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承担着对党的组织、党员、单位和部

  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惩处的职能。在查处有关部门和人员违规违纪问题时有一定处理职权。

  (2)基本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3)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负责人:李宏宝3、监督范围监督范围为校内各办公室。4、内容(1)内部控制管理检查1.是否建立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内容是: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单位内部分工、出纳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2.是否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债务管理、财务收支审批管理、财政内部监督、档案管理等财务制度。3.针对授权批准、业务经办、审核监督、财产保管、会计记录等不相容职务是否实行了分离制度。(2)现金与银行账户检查1.现金管理执行《现金管理条例》情况。

  2.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是否实行年检,是否经财政审批。

  (3)财政预算管理检查1.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规定;乡镇体制结算是否执行体制文件和相关政策规定。2.票购领、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执行票据管理办法的情况;收入征解、收入辅助账是否规范。3.政府采购的方式、采购程序、执行结果、是否符合《采购法》的规定。(4)专项资金管理检查各项专项资金是否严格执行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有无滞留、缓拨资金的现象,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5)固定资产管理检查1.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规情况,国有资产是否做到账帐、实账相符,与资产网络信息系统数据一致。2.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是否履行法定的审批手续,属政府采购范围的是否实行政府采购。3.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租赁、处置收入是否缴入财政专户。(6)会计核算检查1.会计核算是否依法、合规,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是否

  符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2.会计凭证的填制、原始凭证的取得、会计报表的编制、会

  计档案的管理是否执行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有无将属于收入、支出性质的业务通过往来款项核算,有

  无利用往来款项调整财政财务收支;有无将年终超支或结余资金转至往来款项核算。

  5、频率内部监督的频率为至少每年一次。6、办法第一条重点监督检查单位预算、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第二条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和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防范管理风险,促进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检查评价的重点内容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人员岗位胜任能力、风险识别与应对、授权批准、岗位职责分离、查验与核对、工作督导以及信息准确性与沟通有效性等。第三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方式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对本部门管理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日常监督是指对日常财政管理活动实施的实时、动态监督,

  包括事前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核查、跟踪问效等。重点检查是指根据年度重点检查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

  施的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监督检查。第四条制定并按照年度重点检查计划,开展内部监督检查

  的重点检查工作。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或者检查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篇二: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制度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方案三篇

  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制度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方案一、评价范围

  根据《x局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分为自我评价和独立评价两部分,2018年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照此原则进行。

  二、工作任务本次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层面的评价工作。在单位层面,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从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评价。在业务层面,对为确保工作目标、工作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法合规目标等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实现所设置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评价。对单位层面的控制是否有效为主线,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对主要业务活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是否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涵盖了单位层面的风险和所有重要的业务流程层面的风险。

  2.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的方法是否适当,内部控制建设的时间进度安排是否科学、阶段性工作要求是否合理。

  3.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组织是否有效,人员配备、职责分工和授权是否合理。

  4.被评价单位是否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并上报有关自查报告。

  5.被评价单位是否建立有利于促进内部控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问题整改的机制。

  6.被评价单位在评价期间是否出现过重大风险事故等。三、主要工作流程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自我评价由所属各单位按照局统一安排,自行开展。内控评价股室制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根据工作方案的时间安排启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下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表。各相关股室接到自我评价表后,按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相关要求,成立自我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本部门进行自我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内控工作小组汇总,内控评价工作组将对各单位的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分析和审核,并报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2.内部控制独立评价内部控制独立评价,由教体局内控评价工作组综合运用访谈、测试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广泛收集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对各相关部门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局内控评价工作组对现场各小组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初步确认综合独立评价结果,报经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同时结合提出的内控缺陷整改建议,组织内部控制缺陷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内控评价工作小组在协调各相关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及内控评价工作组完成独立测试工作后,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形成书面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呈交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审阅。四、进度安排本次评价工作的前期准备阶段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1月10日,自我评价阶段预计从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2月1日,独立评价现场测试阶段预计从2018年12月4日至2019年1月26日,自我评价结果的分析和审定预计从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14日;汇总评价阶段预计从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3月2日,自我评价结果的汇报、审批、反馈和出具报告预计从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5日。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制度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方案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是由若干围绕具体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机构成的,每个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持续改进才是最具体的和有效的,因此,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审计哪些内容,实质就是每个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内容。

  企业需要围绕具体业务所建立的现存内部控制体系在覆盖业务循环活动全过程与目标,满足内部控制预期要求的程度进行审计,以证实和评价其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充分性

  怎样来证明企业所建立的针对某具体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充分的还是不充分的,是否存在真空,这就需要对一些条件和要求进行测试,看其是否符合企业内控制度的政策、流程、方法与责任,就是我们所要讲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审计哪些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就是一个用来指导企业的内部控制完善性程度的一个基本标准,它也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的权威指南。包括: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评估与监控。

  同时按照风险管理理论的观点,企业组织应对组织活动所面临的显性和隐性的风险尽可能的进行识别,并对其进行管理。从内控风险出发,对于任何一项具体业务对象,我们给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审计需要测试的通用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1、内部控制环境;2、内部控制风险识别,评估与防范;3、内部控制措施与控制活动情况;4、内部信息识别与管理;5、内部控制监督、评审、纠偏与改进情况。审计的对象是企业组织为某业务活动和结果所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部内容。测试的结果为有制定和没有制定两

  种情况。一、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环境指企业组织内的某类经营管理活动过程

  其内部控制赖以存在的基础,包括诚信观,道德观,胜任能力,目标设定,内部治理,审计、监督、决策层作用,管理风格,管理哲学,内部控制认识,组织结构,权利与责任的分配,人力资源政策及实施情况,行为要求,规模,跨度,管理链情况等。

  1、权力制衡情况:决策层、监督层、执行层的设置与职责分布;

  2、三个层面岗位的设置情况与岗位职责,特别是关键岗位的设置与岗位职责;

  3、内部控制目标设定情况如经济指标、参数等;4、人力资源政策、培训制度、岗位能力要求等制定情况;5、管理层内部控制认识、管理风格;6、岗位配置人员的素质情况;7、员工道德要求与行为规范。二、内部控制风险识别、评估与防范1、内部控制潜在风险识别情况;2、内部控制潜在风险程度评估情况;3、内外环境变化时,内部控制潜在风险再识别与再评估及时性情况;4、内部控制潜在风险防范措施。

篇三: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

  医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促进本院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并有效实施,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医院对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并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第三条内控评价工作由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负责组织。医院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初步评价.第四条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评价应当关注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覆盖本院所有的经济活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所有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任务.(二)重要性。评价应当以风险为导向,突出重点,关注影响控制目标的高风险领域、重要业务部门、重大业务事项、关键控制环节和风险点。(三)客观性。评价应当准确揭示本院主要经济活动、重大业务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性与执行的有效性。(四)适应性。评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院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本院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第五条本院成立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对本院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开展内部评价与监督,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其主要职责:(一)审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计划、方案;(二)组织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三)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四)其他与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管理有关的工作。第六条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主要职责:(一)组织拟定内部控制考核评价相关制度;(二)组织编制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方案;(三)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工作;(四)监督内部控制缺陷整改落实情况;(五)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第七条本院相关部门和科室是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执行机构,在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的组织下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主要职责:(一)根据监督评价工作方案和相关业务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自查、自评工作;(二)根据业务内部控制自查结果梳理内部控制缺陷;(三)参与本院内部控制评价缺陷的认定;(四)针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制定整改计划;(五)落实整改计划,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六)其他和本单位内部控制及其评价相关的工作。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内容第八条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评价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评价时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分阶段进行.第九条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侧重对单位控制环境的评价,应

  全面考虑本院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关注主要经济活动及其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重点内容包括:发展规划、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关键岗位与人员、会计与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内部管理情况.第十条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侧重对单位经济活动业务层面控制的评价.重点内容包括: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财政专项项目管理、经济活动信息化管理、其他附属单位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情况。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监督程序及方法第十一条评价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阶段,报告反馈和跟踪阶段。(一)准备阶段1.制定评价监督工作方案.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分析本院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确定评价方法,拟定评价工作方案,经工作小组批准后实施。评价监督工作方案应当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相关内容。评价工作方案既可以全面评价为主,也可以根据需要采用重点评价.2.组成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在工作小组领导下,承担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具体工作。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成员由审计科、人事科工作人员组成。

  本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初步评价.审计科在中介机构初步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本院自身特点进行最终评价。内部控制评价初步工作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二)实施阶段1。了解单位(业务)基本情况。充分沟通相关文化和发展战略、组织架构及职责、领导层成员构成及分工等基本情况。2.确定检查评价范围和重点。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根据掌握的情况进一步确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和抽样数量,并结合评价人员的专业背景进行合理分工。3.开展现场检查测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人员分工,综合运用各种评价方法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现场检查测试,按要求填写工作底稿、记录相关测试结果,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三)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阶段1。实施阶段结束后,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就发现的相关问题编写单独的评价工作底稿,并进行复核签字,由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字.2。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组长在相关评价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编写评价报告初稿,报工作小组审批,出具正式评价报告。(四)报告反馈和跟踪阶段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报告提交工作小组组长,并报送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对于内部控制评价中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要求责任科室及时整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要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对因内部控制缺陷给本院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本院追究相关人员

  的责任。第十二条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个别访谈、实地观察、证据检查、重新执行、穿行测试等方法,充分收集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材料.第十三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执行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评价标准、评价和测试方法、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第十四条内部控制评价完成后,应将评价资料整理后,并按顺序装订归档.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工作底稿、证明材料等应当妥善保管,及时归档。第四章评价结果及其应用第十五条内部控制评价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干部考核体系,将评价结果与考核挂钩.第十六条对外部监督部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风险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相关单位要积极进行整改落实。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审计科负责解释。

篇四: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1。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主体为由财务管理核算中心、纪检信访科和相关业务科室中相关人员组成的内部监督联合工作小组。2。内部监督联合工作小组成员。3.内部监督的内容包括:(1)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议事决策机制是否建立;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是否确定而且一贯地执行。(2)内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尤其是国家明确的标准、范围和程序;内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3)授权审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是否明确;授权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未经授权审批就办理业务的情形;是否存在越权审批、随意审批情形。(4)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关键岗位轮岗制度是否建立或采取了替代措施,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的现象.(5)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6)是否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及管理情况。(7)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

  事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

  (8)预算执行分析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9)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10)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11)收支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12)印章和票据的使用、保管是否存在漏洞。(13)相关凭据的审核是否符合要求。(14)定期核查的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15)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16)政府采购部门与财会部门、资产管理等部门之间是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17)政府采购申请的审核是否严格.(18)验收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19)是否妥善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20)各类资产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21)是否按规定建立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和账实核对等财产保护控制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22)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和审核机制是否

  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23)是否对项目投资实施有效控制。(24)项目设计变更是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25)工程款项的支付是否符合有关要求。(26)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27)相关资产是否及时入账。(28)是否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29)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是否明确.(30)是否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31)合同登记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32)合同纠纷协调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4。内部监督的范围在初期阶段包括单位经济业务活动

  中所有业务和业务的所有环节、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在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逐步稳定后根据重要性原则和适应性原则,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包括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等因素)加以确定.

  5。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初期,每3个月进行一次监督评价,根据监督评价结果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改进与完善。在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执行情况逐步稳定后,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监督评价。因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

  管理要求的提高、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等引起内部控制体系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及时进行监督评价。

  6。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抽查。7.内部监督的方法:(1)个别访谈法,即向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询问,并对答复进行评价,以获取与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相关信息的方法。(2)实地观察法,即检查人员察看相关工作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适合检查不留下书面记录的控制措施执行的有效性。(3)证据检查法,是指检查人员对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和文件进行审查。(4)重新执行法,是指检查人员通过独立执行原本作为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控制措施,来判断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5)穿行测试法,是指在内部控制流程中任意选取一笔具体业务事项作为样本,追踪该业务事项从最初起源直到最终在财务报告或内部管理报告中反映出来的过程,即该流程从起点到终点的全过程。8.内部监督的程序:

  (1)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检查的依据、检查的范围、检查的内容、检查的方式、实施计划、人员构成。

  (2)实施监督检查:获取与内部控制建立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图、风险控制矩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的岗位责任书,相关财务数据等;根据了解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确定监督检查的范围和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开展现场检查测试;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如实反映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并就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与相关业务部门达成一致。监督检查的结果和改进建议应当经过相关工作人员复核和验证.

  9。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包括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评价包括:内部控制建立的合法性、全面性、重要性、适应性,各个业务控制在监督检查期内是如何运行的,各个业务控制是否得到了持续、一致的执行,相关内部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执行业务控制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权限、资格和能力。

  11。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包括:

  ⑴内部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即《单位内控规范》和单位相关内部管理制度;

  ⑵内部监督检查和评价的范围,即全面检查评价还是就某特定业务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

  ⑶内部监督检查和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即内部监督工作流程以及现场测试采用的主要方法;

  ⑷以前期间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整改情况;⑸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改进意见或建议;⑹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有效性的评价、结论及改进意见和建议。12.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有效性的评价可以从总体评价、效果评价和缺陷评价三个方面进行。13。内部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可以征求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最后提交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对拟采取的整改计划和措施作出决定,改进单位内部控制体系。1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作为单位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和考核评价相关工作人员的依据。15。将内部评价的相关资料归档.16。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流程图: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流程节点说明:

  •B1: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申请,编写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方案;

  •C1:纪检监察部门对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方案进行审核;

  •D1:单位领导班子对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方案进行审批;

  •D2:单位领导班子下达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方案;•B2:内部审计部门根据方案进行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A2:业务部门提供资料和数据,配合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B2:内部审计部门汇总各部门的评价与监督结果,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C2:纪检监察部门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D2:单位领导班子对评价报告进行审批,制定整改和奖励措施;•D3:单位领导班子公布整改和奖励措施;•A3:业务部门进行整改。

篇五: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党委政府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促进党委政府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并有效实施,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党委政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党委政府对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并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第三条内控评价工作由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负责组织。党委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初步评价。第四条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评价应当关注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覆盖党委政府及所属单位所有的经济活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所有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任务。

  (二)重要性.评价应当以风险为导向,突出重点,关注影响控制目标的高风险领域、重要业务部门、重大业务事项、关键控制环节和风险点。

  (三)客观性。评价应当准确揭示党委政府主要经济活动、重大业务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性与执行的有效性.

  (四)适应性。评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党委政府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党委政府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党委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委政府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开展内部评价与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其主要职责:

  (一)审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计划、方案;(二)组织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三)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四)其他与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管理有关的工作。第六条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定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制度;(二)组织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三)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四)监督内部控制缺陷整改落实情况;(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第七条党委政府还成立了内部控制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一)根据监督评价工作方案和相关业务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自查、自评工作;(二)根据业务内部控制自查结果梳理内部控制缺陷;(三)参与党委政府内部控制评价缺陷的认定;(四)针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制定整改计划;(五)其他和本单位内部控制及其评价相关的工作.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内容第八条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评价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评价时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分阶段进行。

  第九条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侧重对单位控制环境的评价,应全面考虑党委政府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关注主要经济活动及其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

  重点内容包括:发展规划、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关键岗位与人员、会计与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内部管理情况。

  第十条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侧重对单位经济活动业务层面控制的评价。

  重点内容包括:资产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其他附属单位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情况。

  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监督程序及方法第十一条评价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阶段,报告反馈和跟踪阶段.(一)准备阶段1.制定评价监督工作方案。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分析党委政府管理过程中的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业务事项,确定评价方法,拟定评价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评价监督工作方案应当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和费用预算等相关内容。评价工作方案既可以全面评价为主,也可以根据需要采用重点评价。

  2.组成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内部控制评价监督具体工作。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组成人员应具备独立性、相关业务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注重吸收熟悉党委政府内部相关部门情况、参与日常监控的业务骨干。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控评价工作应当实行回避。党委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初步评价.内部控制评价初步工作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的,相关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二)实施阶段1.了解被评价单位(业务)基本情况。充分沟通相关文化和发展战略、组织架构及职责、领导层成员构成及分工等基本情况。

  2。确定检查评价范围和重点。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根据掌握的情况进一步确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和抽样数量,并结合评价人员的专业背景进行合理分工。

  3.开展现场检查测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人员分工,综合运用各种评价方法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现场检查测试,按要求填写工作底稿、记录相关测试结果,并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认定。

  (三)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阶段1.实施阶段结束后,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就发现的相关问题编写单独的评价工作底稿,并进行交叉复核签字,由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字确认后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被评价单位在规定时间(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超过时间不反馈意见的视为无意见.2。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组组长在相关评价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编写评价报告初稿后,报领导小组审批,出具正式评价报告.(四)报告反馈和跟踪阶段

  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报告提交领导小组组长,并报送相关业务管理部门。

  对于内部控制评价中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要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对因内部控制缺陷给党委政府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党委政府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在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个别访谈、实地观察、证据检查、重新执行、穿行测试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材料。

  第十三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执行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评价标准、评价和测试方法、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

  第十四条内部控制评价完成后,应将被评价单位的评价资料整理后,并按顺序装订归档。内部控制评价的有关文件资料、工作底稿、证明材料等应当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第四章评价结果及其应用

  第十五条内部控制评价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干部考核体系,将评价结果与考核挂钩。

  第十六条对外部监督部门审计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风险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相关单位要积极进行整改落实。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内部控制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六: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完善学校治理体系,防范和管控经济风险,促进学校各项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和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学校内部控制设计的完善性、运行的有效性所做出的评价活动。

  内部控制评价的标准为法律法规、内部控制相关政策制度及学校内部控制规定等。

  第三条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评价。

  学校层面主要指学校的整体控制环境,业务层面涵盖了学校各职能部处、院系、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的内部控制活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既可以对学校整体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也可以对学校内部控制的某个要素、某类业务或者某些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

  第二章评价工作机制及原则

  第四条学校由审计处牵头,监察处、财务处等部门参与,组成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在“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五条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全校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编制学校风险评估报告,对学校内部控制的完善性、有效性做出评价。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包括各职能部处、院系、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应结合日常经济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本部门的内控体系建设、内控自查和自我评价工作。

  第七条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委托中介机构实施时,为学校提供内部控制建设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同时为学校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八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评价应将学校所有经济活动涉及的内部控制作为评价范围。

  (二)重要性原则。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内部控制评价应将重要业务活动和高风险领域作为评价的重点。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真实、准确反映学校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现状。(四)及时性原则。与学校管理活动相关的外部环境或学校管理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评价的重点、频次和实施方式等。第三章评价内容第九条学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发展规划、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关键岗位与人员、会计及信息系统等方面。涉及学校控制环境、监控活动等。第十条各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校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财政专项项目管理、经济活动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第十一条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上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所提出的缺陷、风险、整改建议、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第四章评价程序和方法第十二条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程序包括:(一)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作出实施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决定;(二)组成内控评价工作组;(三)制定内控评价工作方案;(四)组织学校各单位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五)在各单位自我评价基础上,实施现场测试等工作;(六)认定内部控制的缺陷以及风险的类型、程度等;(七)汇总评价结果;(八)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九)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审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第十三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以每年的12月31日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基准日,并于次年的6个月内完成评价工作。

  第十四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可以采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实地查验、统计抽样、穿行测试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

  第十五条在综合运用各类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应当充分收集被评价部门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的证据,规范填制评价工作底稿,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

  第十六条按照缺陷的成因,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内部控制设计缺陷是指缺少为实现学校经济业务活动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控制设计不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内部控制运行缺陷是指控制设计适当,但没有按设计意图执行,或者执行人员缺乏专业胜任能力,导致无法有效实现控制目标的缺陷。

  第十七条根据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程度,按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与一般风险进行分类。重大风险是指涉及学校整体管理的一个或多个控制风险的组合,可能导致某类经济活动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影响学校事业发展。重要风险是指涉及职能部处、院系等层面的一个或多个控制风险的组合,可能导致某类经济活动偏离控制目标,影响学校某项经济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转。一般风险是指除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之外的其他风险。

  第五章评价报告及其应用

  第十八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完成后,应当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包括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方法,评价结论,拟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风险及其认定依据,风险的性质与类型,重大、重要风险清单以及应对缺陷、风险的整改措施或整改建议等。

  第十九条对学校所属企业、教育基金会以及其他附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可在各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础上,实施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或结合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

  第二十条通过学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发现的经济活动设计缺陷、运行缺陷、各类型风险以及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建议、整改措施等,学校各单位应认真整改,原则上于评价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完成相应的整改工作;

  有特殊情况的,应提供未完成的原因、延期整改完毕的时间点、进一步整改措施等说明。

  第二十一条应合理利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得出的结论,促进学校内部控制健全、完善。学校应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的主要结论和风险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按内部信息公开机制进行公开,发挥信息公开对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学校应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的部门评价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挂钩,实行追责问责,促进各单位内部控制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等规定执行。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含义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贯彻执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政策,增进会计数据的真实性,保护资产,提高教学服务效益,促进单位良好地运转,而在单位内部所采取的组织规则和一系列的调节方法及措施,是管理与控制财务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

  目标定位在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和效率、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遵循在适当的法规上。

  其职能不仅包括管理层用来授权与指挥办公、教学、服务等活动的各种方式、方法,也包括核算、审核、分析各种信息资料及报告的程序与步骤,还包括为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或设置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能在本单位有效施行。

  (二)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涵盖单位内部各个部门及各个岗位的每项经济业务、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三)岗位责任制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科室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适时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随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制度不是僵死的教条,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已修订,单位的工作范围发生变化等情况,都会引起制度的改变,单位应根据这些变化,与时俱进地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好地发挥监督和控制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各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也针对会计控制的目标、原则、监督、检查作出明确的规定,内控这一管理手段正逐渐成为单位管理的核心与重点工作。

  (一)完善单位的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

  任何单位的内部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中,它是一种氛围,塑造学校文化,影响会计的意识控制和实施控制的自觉性。

  它是实行内部控制的基础和前提,是内部控制体系框架的一个重要因素。

  1.完善单位的治理结构。

  内控环境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事业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层通过实施内控,使内控制度成为“单位之法”,它对每个成员都有效,都必须无条件遵循,任何人都不得游离于它之外,凌驾于它之上,从而实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否则,会出现漏洞。

  例如,2021年某省的审计机关在1-9月份共完成审计项目71个,查处各类违规行为资金7.97亿元,其中收缴财政资金6131万元,促进挤占挪用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7.28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885亿元。

  可见,事业单位如果没有内部控制制度,或执行不好,就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说明内控制度的建设,更需要完善的治理结构。

  2.提高管理者及职工的素质。

  管理者的素质在单位的管理中起着绝对的作用,素质不同,对单位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也完全不同,直接影响到单位的业绩,进而影响到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管理者的素质不仅指知识和技能,还包括操守、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等多个方面,更主要的是着眼于全体员工,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建立良好的环境氛围,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竞争和激励机制、绩效评价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等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手段,为内部控制培育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设立良好的控制活动

  单位必须制定控制的政策和程序,并予以执行,以帮助管理层为达到其控制目标的实现,用以辨认处理风险所必须采取的行动能有效落实。

  控制活动存在整个单位的各个职能部门,包括核准、授权、验证、调节、复核绩效、保障资产安全等多种程序。

  (三)进行信息流动与沟通

  事业单位应设立一个良好的信息与沟通系统,包括财务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

  财务信息系统以会计为主,提供有关财务方面的信息,而管理系统还提供非财务的信息。

  可确保组织中每个人均清楚地知道其所承担的特定职务,每位职工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方面,这些方面如何生效以及在控制制度中所扮演的角色、所担负的责任以及所负责的活动怎样与他人的工作发生关联等,职工需知道单位期望他们做出那种行为、那种行为被接受、那种行为不被接受,职工还需知道在其执行职责时,一旦有非预期的事项发生,除了要注意该事项本身之外,尚应注意导致该事项发生的原因。

  (四)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

  单位的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纳入管理过程的大量制度及活动实施的。

  因此,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内部控制能够随时适应新情况等,内部控制就必须被监督。

  监督是一种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评估制度执行质量的过程,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1.内部审计和控制自我评估。

  内部审计帮助组织进行“软控制”环境的营造,成为内部过程的设计顾问,使成员能自觉地把办事准确和职业道德放在首位,形成监督内部控制其它环节的主要力量。

  而控制自我评估指的是各单位不定期或定期地对自己的内控系统进行评估,基本特征是关注经济活动的过程和控制的成效,由管理部门和职工共同进行,用结构化的方法开展评估活动。

  2.促进和完善对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外部监督。

  这需要立法、执法、审计、监管诸方面对单位内控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研究,或制定准则,或指出指南,或提供框架和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为主的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利用机制、系统的观点来对其进行探讨、研究和实践。

  因此,如何设计出一套符合事业单位实际,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一、评价与监督范围

  根据《内控规范》规定,内部评价监督的范围是经济业务科室;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并出具自我评价报告。

  二、评价与监督目标评价与监督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促进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内控的功能、促进内控目标实现。三、职责分工分管领导:1、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相关科室制定、实施和完善风险评估和内控制度的情况。2、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3、审阅和批准单位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4、审议和认定经内部评价发现的重大缺陷,以及提交的应对解决方案。5、审议和批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办公室:1、拟定年度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方案;2、组织并实施开展年度内控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3、对涉及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执行工作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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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完善学校治理体系,防范和管控经济风险,促进学校各项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和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学校内部控制设计的完善性、运行的有效性所做出的评价活动。

  内部控制评价的标准为法律法规、内部控制相关政策制度及学校内部控制规定等。

  第三条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评价。

  学校层面主要指学校的整体控制环境,业务层面涵盖了学校各职能部处、院系、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的内部控制活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既可以对学校整体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也可以对学校内部控制的某个要素、某类业务或者某些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

  第二章评价工作机制及原则

  第四条学校由审计处牵头,监察处、财务处等部门参与,组成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在“内部控制规范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五条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全校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编制学校风险评估报告,对学校内部控制的完善性、有效性做出评价。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包括各职能部处、院系、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应结合日常经济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本部门的内控体系建设、内控自查和自我评价工作。

  第七条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委托中介机构实施时,为学校提供

  内部控制建设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同时为学校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八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评价应将学校所有经济活动涉及的内部控制作为评价范围。

  (二)重要性原则。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内部控制评价应将重要业务活动和高风险领域作为评价的重点。

  (三)客观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真实、准确反映学校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现状。

  (四)及时性原则。

  与学校管理活动相关的外部环境或学校管理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评价的重点、频次和实施方式等。

  第三章评价内容

  涉及学校控制环境、监控活动等。

  第十条各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校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财政专项项目管理、经济活动信息化管理等方面。

  第十一条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上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所提出的缺陷、风险、整改建议、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章评价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程序包括:

  (一)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作出实施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决定;

  (二)组成内控评价工作组;

  (三)制定内控评价工作方案;

  (四)组织学校各单位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五)在各单位自我评价基础上,实施现场测试等工作;

  (六)认定内部控制的缺陷以及风险的类型、程度等;

  (七)汇总评价结果;

  (八)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审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三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以每年的12月31日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基准日,并于次年的6个月内完成评价工作。

  第十四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可以采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实地查验、统计抽样、穿行测试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

  第十五条在综合运用各类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应当充分收集被评价部门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的证据,规范填制评价工作底稿,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

  第十六条按照缺陷的成因,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内部控制设计缺陷是指缺少为实现学校经济业务活动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控制设计不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内部控制运行缺陷是指控制设计适当,但没有按设计意图执行,或者执行人员缺乏专业胜任能力,导致无法有效实现控制目标的缺陷。

  第十七条根据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程度,按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与一般风险进行分类。重大风险是指涉及学校整体管理的一个或多个控制风险的组合,可能导致某类经济活动严重偏离控制

  目标,影响学校事业发展。重要风险是指涉及职能部处、院系等层面的一个或多个控制风险的组合,可能导致某类经济活动偏离控制目标,影响学校某项经济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转。一般风险是指除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之外的其他风险。

  第五章评价报告及其应用

  第十八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完成后,应当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包括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方法,评价结论,拟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风险及其认定依据,风险的性质与类型,重大、重要风险清单以及应对缺陷、风险的整改措施或整改建议等。

  第十九条对学校所属企业、教育基金会以及其他附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可在各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础上,实施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或结合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

  第二十条通过学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发现的经济活动设计缺陷、运行缺陷、各类型风险以及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建议、整改措施等,学校各单位应认真整改,原则上于评价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完成相应的整改工作;

  有特殊情况的,应提供未完成的原因、延期整改完毕的时间点、进一步整改措施等说明。

  第二十一条应合理利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得出的结论,促进学校内部控制健全、完善。学校应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的主要结论和风险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按内部信息公开机制进行公开,发挥信息公开对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学校应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的部门评价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挂钩,实行追责问责,促进各单位内部控制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等规定执行。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含义

  目标定位在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和效率、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遵循在适当的法规上。

篇八: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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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视

  内部控制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全面推进展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防止内部权力滥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视体系,促进单位公共效劳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根底、提供有力支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已经成为事业单位主动迎接新挑战,履行新使命的必然选择。

  所谓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平安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续与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是保障组织权力标准有序、科学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也是组织目标实现的长效保障机制。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标准〔试行〕"发布实施以来,各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建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依然存在局部单位重视不够、制度建立不健全、开展水平不平衡等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已经成为事业单位主动迎接新挑战,履行新使命的必然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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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当前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单位层面1.1内部环境方面单位负责人和职工具备推进动力,深刻内控意识,尽可能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不相容职位完全别离;重大决策实现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度;单位应针对国家相关政策,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本单位内部控制拟实现的目标和措施、各部门及其人员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的责任等内容进展专题培训,使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能力和资格;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应根据本单位"三定〞方案,进展组织及业务流程梳理、再造,编制流程图。1.2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要具备可操作性,根据政策更新有效、稳定地贯彻和执行,对本单位权力构造的梳理,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视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视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建立有效的内控评价、监视和责罚体系;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应基于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目标并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并建立定期进展风险评估的机制;单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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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应建立与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或岗位联动的权力运行监视及考评机制,以定期督查决策权、执行权等权力行使的情况,及时发现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予以校正和改良。

  2业务层面2.1预算管理方面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应涵盖预算编制与内部审批、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四个方面。相关财务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尽可能科学、完整、细化、准确地编制预算,严格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保证预算执行效果,单位财会部门应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提出的支出需求,将预算指标按照部门进展分解,并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达至各业务部门。;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及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良措施;确保预算与决算相对应,起到相互对照,相互促进的作用;有效建立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机制。2.2收支控制单位收入〔包括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应涵盖价格确定、票据管理、收入收缴、收入核算四个方面。各项收入由财会部门进展归口管理和会计核算;票据管理到位,按标准流程进展支出的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归档等;按照规定工程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建立健全的债务内部管理制度,及时进展债务的对账和检查控制。支出事项应实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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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应制定相应的制度,不同類别事项实行不同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明确各类支出业务事项需要提交的外部原始票据要求,明确内部审批表单要求及单据审核重点;通过对各类支出业务事项的分析控制,发现支出异常情况及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2.3采购支出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应涵盖预算与方案、需求申请与审批、过程管理、验收入库四个方面。单位采购货物、效劳和工程应当严格按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规定执行。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严格执行采购审批、审核流程;采购环节监管严格,杜绝私下操作、收受回扣的现象,重视工程验收环节。2.4资产管理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应涵盖资产购置、资产保管、资产使用、资产核算与处置四个方面。对重要资产进展有效的内部稽查、盘点、账实核对;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登记、清查制度;建立对外投资决策、跟踪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债权和对外投资等资产进展定期核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债权和对外投资工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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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跟踪管理。单位配置、使用和处置国有资产,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配置资产、利用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也不得自行处置资产。

  2.5建立工程单位建立工程管理制度应涵盖工程立项与审核、概算预算、招标投标、工程变更、资金控制、验收与决算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展工程立项,建立审核机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支付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建立工程进展核算;工程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制止有截留、挪用或者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的现象;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决算审计和资产移交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经批准的投资概算。2.6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应涵盖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归档、合同纠纷处理四个方面。不得未经授权擅自对外签订合同、非法担保等;订立合同不得草率,需经过专业咨询和审核;进展有效的合同履行监视机制,出现问题时有效及时应对;合同需得到妥善登记和保管,建立有效的合同纠纷应对机制。2.7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别离控制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与审核审批、审核审批与执行、执行与信息记录、审核审批与监视、执行与监

篇九: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评价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和经营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在企业发展壮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只有建立、健全并执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够获得持续稳定地发展。

  一、企业内部控制的内涵1、企业内部控制的定义所谓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及程序。广义地讲,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指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包括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内部控制按其控制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会计控制是与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活动的合法性有关的控制;管理控制是指与保证经营方针、决策的贯彻执行,促进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关的控制。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并不是相互排斥、互不相容的,有些控制措施既可以用于会计控制,也可用于管理控制。2、内部控制的目标一是确保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以及经济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其主要作用在于有助于管理者实现企业经营方针和目标。二保护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保证单位内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良好的内部控制虽然能够达到上述目标,需要持续不断地改进与完善。3、监督评价的目标如何实现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需要通过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来完成。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整改的过程。主要包括对建立并执行内部控制的整体情况进行持续性检查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些方面进行专项检查评价,以及提交相应的检查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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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内部监督评价工作,提高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优化和完善,提升企业市场形象和公众认可度。

  二、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监督评价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分析当前,我国企业大部分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督缺失,难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内部监督无效,难以客观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监督运行不力,难以发现内部控制缺陷;人力资源开发不力,员工素质无法满足内部监督评价的需要;激励约束机制不合理、绩效考核制度不当,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监督评价过程应该达到:第一,监督评价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方面,不留下控制死角,也就是说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应纳入内部控制范围。第二,事权划分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作为一种制度要能真正成为企业员工的行为规范,操作方便。第三,监督评价的程序规范,把对经营管理过程的控制放在突出的地位,通过控制,防患于未然。第四,具有良好的控制效果,内部控制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而现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究起原因,可能检查与评价工作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导致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评价不恰当;可能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评价工作存在随意性;可能年度财务决算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外披露的信息失当而受到外部监管机构的处罚。为此,需要根据财政部有关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规范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工作,确保检查评价工作按规定程序和适当授权进行,实现预期目标;确保检查评价工作的方法和标准一致,减少检查评价工作的随意性;确保企业在年度财务决算中恰当披露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部监管机构的要求,并促进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不断改进、完善和严格执行。三、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检查评价的主要措施1、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内控组织结构。建立和完善组织架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相应成立和确定检查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组。2、优化调整管理模式,符合内控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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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针对管理体制、机制及管理模式等方面实施改进,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全面预算、业绩管理等机制和流程来战略规划、细化内控制度;各业务板块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总结完善现有的管理体系和方式方法,按照业务板块编制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项目规划、市场营销计划、科研开发规划、安全环保计划、节能规划、人力资源规划、信息系统规划等,指导企业的经营运作,形成各具特色的运行模式,为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优化内控评价体系,实行整体的动态监控。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准确评价会增强企业监督评价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内控办公室评价企业时还可将财务、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在本年度开展的财务稽核、财务(决算)审计中对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检查评价结果纳入评价范围。整合内外部资源,借助中介机构和外部专家的力量,通过多种信息渠道进行资料收集,对内外部环境进行充分的监督评估和分析,形成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外部评价的一个体系,并按企业自我评价得分权重40%、企业外部评价得分(如上级主管部门或两三家有评价得分则取平均得分)权重60%计算,得出新的综合得分和评价结果,为充分履行职责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最妥当评价。每年整体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实现动态调整与评估,评估过程中尤其对企业内部优势和薄弱环节进行系统化分析、对核心能力进行动态分析,形成科学有效的内控制度和制衡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内控工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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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情况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评价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和经营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在企业发展壮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只有建立、健全并执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够获得持续稳定地发展。

  一、企业内部控制的内涵1、企业内部控制的定义所谓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及程序。广义地讲,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指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包括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内部控制按其控制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会计控制是与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活动的合法性有关的控制;管理控制是指与保证经营方针、决策的贯彻执行,促进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关的控制.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并不是相互排斥、互不相容的,有些控制措施既可以用于会计控制,也可用于管理控制。2、内部控制的目标一是确保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以及经济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其主要作用在于有助于管理者实现企业经营方针和目标.二保护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保证单位内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良好的内部控制虽然能够达到上述目标,需要持续不断地改进与完善。3、监督评价的目标如何实现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需要通过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来完成。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整改的过程.主要包括对建立并执行内部控制的整体情况进行持续性检查评价,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些方面进行专项检查评价,以及提交相应的检查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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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内部监督评价工作,提高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优化和完善,提升企业市场形象和公众认可度。

  二、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监督评价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分析当前,我国企业大部分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督缺失,难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内部监督无效,难以客观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监督运行不力,难以发现内部控制缺陷;人力资源开发不力,员工素质无法满足内部监督评价的需要;激励约束机制不合理、绩效考核制度不当,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监督评价过程应该达到:第一,监督评价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方面,不留下控制死角,也就是说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应纳入内部控制范围。第二,事权划分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作为一种制度要能真正成为企业员工的行为规范,操作方便。第三,监督评价的程序规范,把对经营管理过程的控制放在突出的地位,通过控制,防患于未然.第四,具有良好的控制效果,内部控制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而现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究起原因,可能检查与评价工作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导致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评价不恰当;可能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评价工作存在随意性;可能年度财务决算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外披露的信息失当而受到外部监管机构的处罚。为此,需要根据财政部有关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规范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工作,确保检查评价工作按规定程序和适当授权进行,实现预期目标;确保检查评价工作的方法和标准一致,减少检查评价工作的随意性;确保企业在年度财务决算中恰当披露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部监管机构的要求,并促进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不断改进、完善和严格执行.三、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检查评价的主要措施1、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内控组织结构。建立和完善组织架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相应成立和确定检查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组。2、优化调整管理模式,符合内控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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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针对管理体制、机制及管理模式等方面实施改进,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全面预算、业绩管理等机制和流程来战略规划、细化内控制度;各业务板块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总结完善现有的管理体系和方式方法,按照业务板块编制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项目规划、市场营销计划、科研开发规划、安全环保计划、节能规划、人力资源规划、信息系统规划等,指导企业的经营运作,形成各具特色的运行模式,为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优化内控评价体系,实行整体的动态监控。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准确评价会增强企业监督评价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内控办公室评价企业时还可将财务、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在本年度开展的财务稽核、财务(决算)审计中对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检查评价结果纳入评价范围。整合内外部资源,借助中介机构和外部专家的力量,通过多种信息渠道进行资料收集,对内外部环境进行充分的监督评估和分析,形成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外部评价的一个体系,并按企业自我评价得分权重40%、企业外部评价得分(如上级主管部门或两三家有评价得分则取平均得分)权重60%计算,得出新的综合得分和评价结果,为充分履行职责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最妥当评价。每年整体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实现动态调整与评估,评估过程中尤其对企业内部优势和薄弱环节进行系统化分析、对核心能力进行动态分析,形成科学有效的内控制度和制衡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内控工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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